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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第1/16页)
“你说咱们要去宜禾?那倒是好地方啊。” 眼睛笑的眯成了一条线,花胜荣大为轻松的拍着云冲波的肩膀,再没了夜来的惊慌。 所谓宜禾,在金州土著当中的本名为哈密,乃是金州中南部的大城之一,在兴庆正南二百里外,西北两面环山,南有大湖,方圆有田数万亩,是金州少有的宜耕之地,亦是屯戍卒们在金州最早的农垦之所,更于六百年前由朝廷设宜禾都尉一职,专领屯田,时至今日,已是金州有名的粮仓,半州官军粮食皆赖其供,尤其是首府兴庆,每月皆需自宜禾取粮千石以上方可够一城支用,同时,宜禾更建有大仓,可储粮草数十万石,单以纸面帐目而计,便全金大荒,宜禾六仓也够黑水全军半岁之用。 若依中原军规,此地便堪称全金生死要所,至少也该有心腹大将,数万精兵驻此,但,很奇妙的,与那重要地位相比,宜禾所受到的保护却是少的可怜。 “总共才两个千户一级的军官,驻军的规格连五千都不到?” “对。” 微微点着头,萧闻霜确认了云冲波的疑问,眼光闪动,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可是,为什么会这样呢?” “当然是因为用不着啦!” 哈哈笑着,花胜荣拍拍云冲波,大为得意的道:“在那个地方驻军的人就是笨蛋,金州本地的百姓,没有人不知道的。” 原来,数百年前,宜禾城草创时日,亦如寻常军制般设军马万骑常年戍此,一则就粮,二则屯守,但后来出了一任金州兵马大提督,上书朝廷,慷慨陈词,请撤此军,北移卫边。 “说起来,他就是对的,这宜禾城周围东西南三个方向都是千里荒漠,中间夹杂着一些大小绿州,根本就没有任何异族的人,北边就是兴庆,离这儿才二百多里路,异族的人要是打来,怎么都要先过了兴庆这一关,要是连兴庆都被打下了,那,这儿的驻军可不就更没用了吗?” “就算是真有些什么马贼流匪从荒漠上杀了过来,可这儿到兴庆除了贺连山口之外,全是一马平川,只要有点儿消息,骑兵一天就能赶到,这儿怎么说也有四五千人,就算是打不赢,守一天还守不住吗?” “再说了,虽然说是荒漠,可也不是没人住,一个绿州就是一村人家,一处水草就是一族百姓,这儿方圆数百里间就数宜禾城规模最大,平时里百姓买点油盐,卖些药材都是到这儿来,来来往往热闹着呢,时不早晚的宜禾这边还会派人出去巡逻,大点的村子里也都有烽火杆子,要是真有大部队向这边移动的话,还在百十里外就能知道的。” “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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