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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2章,青史第一 (第10/11页)
于是精修,手稿只有5版,自己要留一份,打算送一份给李文栋,还有一份是陶芩的结婚礼。 这就去了三份。 当初在沪市林远盛就提出也想购买一份。虽然那时候没答应,可要是哪天文慧架在中间的话,自己又要分一份出去? 五去其四,最后一份他犯难了,是给米见? 还是给一直为自己做事的陶歌? 他看得出陶歌很喜欢“人世间”,这种喜爱超过了自己以往任何一部小说,那种表情做不了假。 可米见也问过好几次“人世间”,真心话,他想把最好的东西都留一份给她。 难道自己这份不要? 问题是自己这份其本质意义是给双伶的啊。 那、那林远盛这份剥夺了吧,或者自己再吃点苦手抄一份? 想到110万字要手抄,张宣就脑壳疼,低头瞥一眼,真他娘的都怪他不争气啊! 晚上,张宣回到书房开始构思“暮光之城”的整体脉络。 虽然说打算休整一个星期,可留给自己的时间不多了,为了实现自己的野心,他决定先做大纲,立志于要把“暮光之城”打造成超越“指环王”的超级系列。 这种想法并不可怕,在世界魔幻类文学作品中,“暮光之城”在西方评价很高,把它誉为可以媲美“指环王”的存在。 而自己前生活了八九十年,看过太多的吸血鬼类题材电影和恐怖悬疑题材小说,去其槽粕取其精华,他是非常有信心写出“暮光之城”升级版的。 这就是所谓的吃过的盐比别人吃过的饭还多,用经验见识和数量取胜。 磨刀不误砍柴工,他没有急着动笔,而是静坐在椅子上思考。 这不思考还好,一思考就3个小时过去了。 当时针指向晚上10点整时,像木凋一样地张宣动了,拿起笔在新本子扉页写上“暮光之城”四个大字。 接着翻页,继续写“暮色”。 一个小时候后,他换一个本子,写上“新月”。 凌晨时分,他再换一个新本子,署名“月食”。 如此... 一个小时换一个本子,直到第7个本子“午夜阳光”的大纲细纲构思好,他才罢休。 抬头看时间,得,外面天色已然大亮。 再侧头看陶歌时,才发觉这姐们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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