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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人生不相见 (第2/6页)
语无伦次。 其余的都不必再说,多说无益。她重视事业,他理解并且支持,即使数年的冷漠疏离,也一直尽力的维持着彼此之间的这一点体面。 林曦愣了一下,有那么一瞬的恍惚之中,她听到一声悲哀的轻叹。再一抬眸,只见沈以安头也不回的转身离去了。 林曦一人独坐陷入沉思,她很后悔。如果没有这场荒唐的婚姻,也许他们会是那种经年未见,彼此还能默契相视一笑的好朋友。 …… 那时,她还是一个热爱文学的大一学生,本想参加文学社团,却因招满了人,只好退而求其次参加了诗社。其实她并不懂诗,也不擅作诗,索性能认识一些朋友,姑且也混在其中滥竽充数。 一开始认识沈以安时,他给人感觉沉静端肃,但待人真诚,心思也没那么深。 虽然相貌清俊标致,不过平日很低调,只有获得诗词会第一名,以及校庆晚会演奏音乐时,才为人所知。 长此以往的相处,他们成了朋友,经常约定一起吃饭,一起去图书馆学习,一起去逛街。 偶尔她会半开玩笑的说,有女孩子喜欢他,他听了只是脸红害羞的低着头,不说话。当时确有那么几位从她口中试探,但终是无果。 于林曦而言,沈以安只会是朋友。当隐隐觉察出了他的心意时,她也装作不知。 这种美好而朦胧的时光,终止在一个秋风白露的夜晚。 当时,林曦下了自习,便跑去诗社找沈以安。诗社里安安静静的,只有他一人在练习书法,以此消磨时光。 忽而,轻掩的门被小心翼翼的推开了,一个男生闲然信步的走了进来。林曦一抬眸,只见那人风姿特秀,爽朗轻举,透着一种与生俱来的优雅贵气。仿佛是在哪里见过,总觉得面熟。 “你好,我是任远。”他微然一笑,如初晨和煦的日光一般灿烂。 这一秒,她竟忘了回应。此人早有耳闻,也曾在学校的一些大型活动中远远瞥见几次,就是那个被许多人用倾慕的语气提及的,任远。 一瞬的出神后,心中傲气使然,她暗道:也不过如此。 林曦始终认为,她,与那些人是不同的。 眼观这一场相遇,颓然中,沈以安仿佛心被什么刺了一下,那种轻微的痛楚虚幻而真实。他握着笔的手浮在空中,墨汁滴落在宣纸上,如同流下的泪水。墨点滴落之处,是用小楷未写完的一阕宋词《青玉案·元夕》,笔画清劲,古色古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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