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夜法则(吸血鬼NPH)番外-兰洛斯)_回忆一 初遇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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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忆一 初遇 (第3/4页)

的家,坐上轮船,离开了那个地方,过流浪的生活。是什么致使母亲宁愿放弃锦衣玉食的生活流浪,也不再回去呢?我并不理解,我只知道,即使是在这个灰暗,简陋的小巷,母亲每天出去再回来,哪怕穿着再简陋的衣服,看着我的时候,都会有着温柔灿烂的微笑。哪怕最后永远的闭上双眼躺在冰天雪地的时刻,亦是如此。

    母亲从未提过父亲的名字。

    “弗兰德……”那是母亲闭上双眼之前,喊出的我从未听过的名字,那是一个男性的名字。

    母亲死的那天晚上,Nosferatu   诺菲勒族找到了我,并接纳了我。他们找到我时,对我说,根据——《密党六戒》——第五条The   Fifth   Tradition:   Hospitality(客尊:应该互相尊重领权。在你到达一个陌生的城市时,应该向那里的管理者引荐自己。如果没有得到他的批准,你不能在那里做任何事),他们曾找到过刚来到这座城市的母亲讨论过,因为母亲的另一半是Gangrel   冈格罗族,她是人类,不是单纯的同族,这件事他们不好做决定,而我母亲的意思是只要她还在这个世间,我还是由她单独抚养,但在她死之后的日子里,就拜托他们代她抚养我。

    “你的母亲是一个伟大的人类女性。”他们诚挚的和我说。是的,因为我是半吸血鬼,人类的寿命相当于吸血鬼来说,很快就会结束。母亲料到如此,所以为我安排了一切。

    我当然接受母亲的安排。

    由于他们是丑陋的吸血鬼族群,生活在那个城市的下水道或者墓穴。

    他们及其团结,和睦友爱,会在我生日时庆祝,也会在某个晚上集体出游,享受月光。

    不会像其他吸血鬼种族内部争斗。

    而之后的我不知是Gangrel   冈格罗族本性的原因还是性格如此,虽然和Nosferatu   诺菲勒族一起生活,但还是喜欢独自在那个城市流浪,而且他们也很理解我。我曾见过女孩因收到喜欢男孩子的花而面红耳赤,也见到过乞丐在地上拾到一枚1便士就沾沾自喜,我也发现自己可以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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