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帝国_第27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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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7节 (第4/8页)

特有标志‘银白之矢’,又叫‘黎明之箭’。

    据说幽暗狼人的祖先是黑爪家族的悍将,名叫斯斑塞,以凶狠冷酷闻名当时的狼人国度。

    在家族盛会上,斯斑塞受人挑唆,不自量力的挑战以王者之姿归来的纳巴?黑爪,也就是神主的化身之一。

    斯斑塞根本不是对手,被纳巴以一记光斩剃掉了额顶的鬃毛、以示惩戒。敬服纳巴之强大的斯斑塞终生将额头及向后的鬃毛剃掉,用以时刻警示自己,当知人外有人。

    此后,斯斑塞的子孙以之为家族的诠言,有了成年时剃额鬃的风习。后来也不知道从哪一代开始,这一支狼人生来额前便有银亮白鬃,风习也就随之改变了,他们被唤作白额狼,像其他狼人种族一样,经历了随后各世纪时代的风风雨雨,繁衍至今,在魔鬼和崛起的人类的势力扩张下,日渐凋零,最终同其他几个没落的狼人族系,于数百年前组成了后来的幽暗一族。

    生命的繁衍史就是这样,有些变得强大,有些衰落退出历史舞台。也许有一天,幽暗狼人也会像基耐山狼、纽森勒狼、极地狼一样彻底灭族灭种,但在今时,他们还有一个优秀的继承人,前幽暗狼人族长玛库斯?达克尼斯之子,尼奥?达克尼斯,他正在成长,他几乎拥有了成功所必须的所有优秀品质,甚至魅力也是那么的高。

    魅力,最早源指魅魔的力量,据说有一种远古恶魔名叫魅魔,她的美丽慑人心魄,她的能力诱人堕落,无需刀兵,她就可以攻下王国,让万众臣服,这种力量让人既喜又畏,而发明魅力一词,便隐有让人对蛊惑人心、颠倒众生的不寻常之美,引以为戒之意。

    还有一种比较现代的说法:爱美是人类的天性,因美而欣赏,因欣赏而尝试了解,因了解而心生亲近,再进一层就是爱,绝大多数人都不能免俗。为此,有好事者将这种吸引人、感动人、甚至迷惑人的力量,称之为魅力。

    不管怎么说,就连光辉教会在招选神祗人员时,都有专门的条款,很婉转的说明,歪瓜裂枣俺们不要!

    如果将魅力以数据化的程度去分,迪夫认为,尼奥的魅力至少在10以上。

    人形态时的尼奥显得有些消瘦,看着就像是野精灵族的战士,缺乏魁伟厚重的感觉,显得轻灵而机敏,却又不似游荡者那般诡秘阴郁。

    狼人形态时的尼奥,则完全没有这种感觉。以当今人类的角度看,狼人尼奥简直就是完美身材体型的标版,多一份显笨,少一份显瘦,健壮、硬朗、彪悍,仿佛一把精良的黑铁双手剑,简单的往那里一立,便引人注目且充满了压迫感。

    而尼奥真正吸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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