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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节 (第3/6页)
摊后的选择,不代表沈奕就希望只把好处给她一个人。 此外这次任务里,虽然大家都有收获,但各人的收获是完全不同的。 这其中温柔本身的收获已经最大。 除了完成任务后的两份都市高级奖励,一万两千点血腥点,技能点2点外,在任务进行过程中还得到了情人手镯,武士刀等大批装备。 即使不考虑任务完成后的奖励,任务完成中的奖励她也是最多的。 沈奕则获得了飞爪,黑色追杀令,分筋错骨手。 金刚得到的只是能量珠,洪浪则干脆什么都没有。他甚至连异能都没学到,因为他排名第5,获得评价为普通,血腥点奖励八千点。而金刚排名第六,血腥点奖励七千点。胖子第十,血腥点奖励三千点。 团队作战,最忌讳大家出力,分赃不匀。 温柔在警队多年,太知道人与人之间相处时需要尊重对方的利益。 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分赃不匀,便易起内讧。 先前在任务中进行的收获品分配,都是根据各人需要来的,谁能发挥它的价值最大,谁就先用,其目的是为了任务,但不代表永久归属对方。 事后终究还要进行一次新的利益分配。 友情这种东西很奇怪,能够共患难的,未必能够共富贵,能够共富贵的,又未必能够共患难。 都市是富贵与患难同在,四人组合在患难上经历过两次任务,基本已经可以确信彼此,但是还需要经过一次富贵考验,毕竟二战任务时,大家还是各自进行,各自收益,这次是组队进行,收益就变得模糊化了。 除非是单人作战得到的好处,否则队伍共同作战杀死目标得到的好处,谁能说就一定是属于个人的?比如这次温柔获得如此巨大的收益,但谁能说她的贡献比金刚更大? 事实上相对金刚,温柔的贡献反而更小一些。倘若这许多好处让她一个人得了,金刚与洪浪谁又会服气? 就算你是娇滴滴的美人,又不是我的女人,我又何必下作到放弃高给我的好处? 任务第一的好处给你也就罢了,那任务进行中的好处是不是该拿出些给我们? 要与人为伍,就只有大家互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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