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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娃迎亲篇 第一章 回盪的噩梦 4 (第2/3页)
很让人火大,谁是菜户啊!」 看来有场硬仗要打了。 「神——无——雾——刃——!根据校规第14条,若在校发现学生或师长有不当异性之举动,违者将被记处一支小过,而且留校察看一週。」 莱夏带着自信搬出学生手册,还特意翻到了校规第14条的那一页,以此证明所无虚假。 「根据校规第25条,因家里因素遇到困难,可以向学校或政府提出申请,只要级任师长签名同意,即能获许核准资格。」 雾刃从抽屉抽出刚刚未末签署的核准同意书,除了未末的亲笔签字,未末的拇指印和教师印章也令影响力更牢固。 莱夏看到眼球都要掉出来了,但大概是雾刃的反击太过高端,一介凡夫俗子的她开始胡说八道: 「神——无——雾——刃——!根据校规第17条,当偽造文书或考试舞弊之情况发生,视情况轻重者,最多可以判一支大过、为校劳动服务一周,以及留校察看四周。」 明明是隔壁页的东西,莱夏硬要将那一页放在雾刃的正前方。 「根据校规第39条,校内禁止公然场合打架、闹事与言论指控,尤其是不实指控,若经查准将由校方亲自出面处理,严重者可以退学论。」 雾刃再次指了未末的签字,强调这张纸的一分一文都具有绝对的价值,结果莱夏死不服输地说: 「神——无——雾——刃——!根据校规第16条,勒索、威胁或与黑道纠纷的学生,校方将不会出面,而是交由学生会或风纪委员会投票表决,最严重可以直接移送法办。」 校规的地理位置越来越近,使得莱夏的举止越来越多馀。 「根据校规第54条,在校人人平等,无论是学生或老师,只要没有涉及妨碍,均享有言论自由、人身自由,当妨碍他人或以权力压人之行为出现,违者将被剥夺现有职权或职责;无职权者则停学一周。」 「神——无——雾——刃——!根据校规第71条,校内全力提倡男女平等主义,若有不良风纪、妨碍性自主权或造成他人对性的认知误解,将处以口头警告,屡犯者则会记两支警告至一支小过不等处分。」 这女人的计较程度简直到了丧心病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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