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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走回地狱。 『怎么?不是想回去吗?怎们又回来了?』外公问道,语带嘲讽。 『你看,没有人要你吧。』外婆又补了一句。 居应仁没有说话。 半夜,她找出所有从居家带回外公家的相册,一本本翻开,一张张相片抽出。 拿着剪刀,一刀刀剪断相片里的人。 笑得多灿烂? 将一切剪成碎片。 『你不是很爱他们吗?干嘛剪掉照片?』外公恰好经过,笑着问道。 居应仁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心态造就外公外婆这样句句带刺的个性,他们像是要逼居应仁自己跳入悬崖般强硬,一个十岁的孩子,他们只嫌居应仁承受得不够多。 后来,她学会了一个新的词汇。 变态。 『诶!死变态!』 那是居应仁第一次喜欢女生。 她摸不着名为情愫的情绪,只会一股脑将自己所有的好,自己所拥有的一切事物毫无保留的送给对方。 送给同样是女孩的她。 在那一个资讯不够普及的年代,大多数人视同性恋为一种疾病。 她也是在那个时候,才知道原来自己的喜欢如此沉重,原来她的喜欢会伤害到别人。 『我妈妈说要离你远一点,她说你会伤害我。』 在喜欢那女孩的最后一年,她这样告诉她。 居应仁彻底绝望。 到底是谁伤害谁?她就快要分不明白了。 原来她是异性恋,所做所为可以获得赦免,原来她是同性恋,喜欢一个人就是罪恶。在那之后,居应仁总是小心翼翼的爱着。 直到国中二年级,资讯开始流通才渐渐好转。 『变态。』居应仁躲在厕所里,低语。 『躲啊,你就慢慢躲,看你能躲多久。』外公拿竹条用力打在外头地板。 『变态。』居应仁又说了一遍,用着只有自己听得见的声音。 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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