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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白机娘之死 (第1/5页)
(五十二) 第二日,我又去找林欢,这一次别的什么都不为,就想差她回家拿点生活费,实在不行,让她回府偷点我房中的小物件出来变卖也行,总之我不能再持续这种身无分文的日子了。 跟林欢说了这事后,她面露难色:“主子,家主已经警告了府上所有人,只要你不回家,我也不能回家!抓到就别想再出来了!主子!林欢有钱!林欢带你去外头吃饭!” 我实在太饿,便跟她一起去了酒楼,吃了一顿饭。 吃完,我们在集会上闲逛,忽得看到有人在卖首饰,其中一枚晶莹透亮的淡蓝色玉簪,阳光下甚是好看,我心一动,走过去拿起来,问:“这个,怎么卖?” “两枚银币。” 两枚?还挺便宜,林欢应该能买得起吧? 我可怜巴巴地看向林欢,林欢的眼睛四处乱瞟:“看啊!有美男!” 让她拿钱我也很不好意思,但这东西也不是很贵,大不了我以后有钱还她就是了。我抓着林欢,求她给我买,哭得鼻涕一把泪一把,林欢没办法,只好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主子,两枚银币可是林欢一半的月钱,我们全家十五口一个月的口粮。主子!其实你不戴簪子也很好看的,你就这样也很好看的!” 我才不信,我现在天天披头散发,跟个疯子没有什么两样。她忽得想起了什么,一拍脑门:“啊!我忽然想起来,家门忘锁了,我先回家一趟哦!”说着已经消失不见。 “……” 我傻站在路边,算是明白了什么是昔日朱门酒肉臭,今日路边饿死骨。 我刚打算把玉簪放下,一只白皙纤长的手从旁边伸了过来,指尖微红,递过去两枚银币:“这簪子我们要了。” 熟悉的声音,熟悉的幽香。 转头,也是我熟悉的一张侧脸,高挺的鼻梁,如扇的睫毛,微微透红的耳垂。他今天穿着深蓝绣银的方领衣袍,里衣是绛红色,头发梳得一丝不苟,青丝垂落,还是那个气质脱众的豪门贵公子。 但他似乎不敢转头看我,只小声地喊了一句:“妻主。” 我翻了一个白眼,只觉得手头的簪子瞬间变得恶心,直接撂了走人。 我走出去五十步,感觉他在后面,我走出去一百步,他还在亦步亦趋地跟着,走过两个街道,我终于无法忍受,猛地转身:“你能不能不要跟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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