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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黑市 (第1/3页)
距离约翰离开埃德温庄园已经过去了俩天,这俩天约翰逛了一下黑水镇这个城市,这里的确繁华。约翰还在黑水镇的枪械铺购买了俩把长杆武器,一把拉栓式步枪,一把利奇菲尔德滚轮闭锁狙击步枪加上兑换的卡宾步枪,约翰算是补缺了所有长距离热武器。但俩把定制的长距离武器也花费了约翰500美金。 约翰自己购买的英式西服在枪战中被打烂了,还好做事非常周到的丹尼管家又送了他俩套。史蒂夫则是送给了他一条红色的腰间枪套,用他的话来说,把你的武器放在腰上,这样别人就会知道你是个赏金猎人或者侦探,而不是一个看上去就很容易被骗得英国佬。至于约翰询问为什么是红色而不是黑色,史蒂夫解释你深色的衣服配上红色的枪套比较有视觉冲击感,他意思就是让约翰这样看上去更加骚包。而埃德温先生则是送给了约翰一匹赛马,约翰还为它起了个名字叫葡萄。 现在约翰在黑水镇的贫民区,无论多繁华的城市都会有这样一个区域,事实上这个区域的人占据了黑水镇一大半的人口。而光鲜亮丽的只是少数,顶级的富豪也就是埃德温这些仅有百来个人。 约翰四处逛了一下后找到了一个蹲坐在转角处乞讨的家伙,他看上去年纪有四十多岁。 “嘿,朋友你在这生活多久了?”约翰蹲下问他。 “你有什么想问的嘛?我在这个地方生活了差不多二十年,这里的所有地方我基本都知道名字,甚至在十几年前我还是这里某个势力的小头目,如果不是我烂赌成性挪用老大的钱的话,也不会被打断腿,在这乞讨。”这个乞丐一眼就看出了约翰想要问些什么。 “听说这里有个黑市,你知道如何进去嘛?”约翰也不客气。 “当然知道,我十几年前还见过那个开黑市的家伙。可惜我i现在成了这副样子。” “多少钱?” “我想想,10美金,我告诉你怎么找到那个地方,不过能进去的家伙大多数都是被邀请进去的,而像你这种没有人邀请的话可能需要帮他们做一些事情,大多数都不是什么好事。”乞丐也不客气的说到。 “谢谢,和你聊天很愉快,我叫约翰,你叫什么?”约翰掏出了10美金交给了乞丐,然后伸出了手。 “当然,我知道你们想知道什么,也不会神秘兮兮的装模做样,我叫姜戈。”或许他看约翰也挺顺眼的,所以也伸出了不太干净的手握住了约翰。 “回见,姜戈。”约翰起身朝着姜戈所说的地方而去。 姜戈收起钱,又继续半死不活的躺在了哪里。 约翰顺着姜戈所说的地址,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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