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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 听歌识曲 (第2/4页)
斩。 所谓袈裟斩就是将刀藏匿在袈裟下方的斩击,通过调整手腕的动作让人察觉不到这一刀会从什么地方斩出来,它的角度多变,所以常用于暗杀。 袈裟又是和尚的衣着,故而袈裟斩也是僧侣的暗杀刀。 只不过需要袈裟这般厚重的大衣作为遮挡才能发挥它的出其不意,譬如雨宫真昼所穿的和服振袖。 当面挥出的袈裟斩不过是一次普通的斩击。 不过这一刀精妙就精妙在于天色漆黑,白榆又是逆光站姿,转动手腕时,刀身从反光的平立变成了横立,也就是看过去的时候,它不会再反光,而是如同一面薄片,自然是察觉不到刀刃的挥斩方向。 以白榆浅薄的用刀经验不可能有这么精妙的反应,这纯粹是无明鬼的‘直感’发挥了作用,能下意识的在战斗中找出最佳解答。 这一刀,白榆斩向了对方的眼皮,再强的防御也有绝对防不住的地方,那就是三只眼睛的位置。 这一刀十分凶狠,若是夺走了视力,那他也几乎半废了……即便不杀也可以,而眼睛坏了,以这个世界的医疗技术也是可以治好的。 不过这一刀出手时,白榆忽然感受到了一股恶寒,他此时也闭着眼睛,天眼发挥了效果,察觉到了暗中袭来的一次攻击,直接放弃进攻,猛地后仰身体。 背后传来枪声,白榆避开了两发子弹,就地翻滚的同时,捡起地上的玻璃碎片随手一丢。 “啊啊啊——!” 玻璃击中了窗户里探出来的一只手,枪械掉在地上,庄道捂住鲜血淋漓的手掌发出惨叫。 “乖乖坐好,我待会儿再来杀你。” 白榆哼了一声,若是刚刚的那一刀命中,倒也不用继续浪费时间了。 此时周有义已经扑了上来,这一次不顾防御,只管攻击。 他是地下打黑拳的,可不讲究好看,讲究的就是血腥和实用,最好能一击制胜。 所以拳头基本上都是朝着人体要害下手,太阳穴、脖子、胸膛死穴都是连续拳击的进攻点。 但是他的拳击几乎都是无功而返了,白榆也不会惯着他,直接用刀劈上去,连续几次拳击都对上了刀刃,周有义的双手已经皮开肉绽鲜血淋漓。 护甲再硬,拳头上的拳茧再厚,也比不过这把名刀快雨的锋利。 他几乎双手发麻的要握不住拳头……几十年的拳茧都裂开了,流淌出了鲜红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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