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我材必有用_分卷阅读109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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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09 (第4/5页)

状告到我这里来了,你们是不是可以考虑一下。”

    那个胖子原来还是民政局的局长啊。

    王局长对张市长和我们解释道,他们之所以没有给我办理登记,主要是考虑我们准备筹办的基金会和现行的法规有些不符的地方,所根据的是国务院1988年颁布的和我国的条文。前者规定:“基金会可以将资金存入金融机构收取利息,也可以购买债券、股票”;后者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积极实现捐赠财产的保值增值”中国人民银行于1995年又颁布了明确规定:“基金会基金的保值及增值必须委托金融机构进行”“基金会不得经营管理企业”而我们的基金会却是准备进行商业动作来实现盈利,通过盈利部分来进行公益事业的捐助活动,虽然目的是公益性的,但过程已近似于经营管理企业了,只不过没有正式成立公司,以公司的名义做生意而已。

    我也解释道,上述的规定主要是针对具有官方或半官方性质的公益性基金会,其资产全部或绝大部分是由公众捐赠,也有国家划拨的部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基金会的资产并不是其自有的,只不过是公众出于对其官方或半官方性质的信任,将自己的资产托付给他们,由他们代行公益活动。既然这些资产并不是他们自有的,当然也就无权对其进行什么风险性投资,而只能委托金融机构来进行保值和增值。而我们准备组建的三叶草基金会,其资产将全部是由我们个人出资,并通过商业运作来产生利润,这部分利润将作为基金会对外进行公益活动的资金来源,和上述的公众捐赠的基金会是不一样的,是一种新形式的基金,因此也就不应该受上述规定的限制和约束。

    听过我们双方的陈述,张市长道:“老王啊,这事我觉得还是可以研究研究的,毕竟他们的出发点还是好的嘛,也是想要为社会公益事业作贡献,我们也可以作一下有益的尝试,扶持这一新生事物嘛。老王,你看这样子是不是可以,先让他们在你们那里登记为公益基金,至于基金会的具体动作可以再和财政局的同志协商一下,基金会日常经济往来都要建立齐全的会计制度,公益捐助可以在税前直接列支,对于年底的利润结余部份也可以考虑给予免税的优惠,每年让会计师事务年对他们进行一次审计。当然,这还只是我个人的一点想法,至于是不是可行,还需要和同志们再研究研究。”

    王局长道:“张市长的意见对我们的工作还是很有启示作用的,开拓了我们的思路,张市长,我们回去之后就研究研究这件事,一定给你和基金会一个满意的答复。”

    送走了张市长和一大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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