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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的妈妈】第一部(三) (第1/5页)
作者:饥饿的杰克 (三) 我打开文件夹从里面把那几张手写纸拿了出来,翻了一下发现一共有四份。 每一份内容相同,只是最后的签名分别是四个男人的名字和我妈的名字,不难看 出是我妈和他们每一个人都签了一份相同的「交易合同」。我拿起份开始从 头看起,下面是合同的主要内容,请读者们过目。 冯慧芳(我妈)的义务:一。除去过年三天以及临时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以 外,必须在住在此屋(指我妈现在所住的房子),晚上八点之前必须回到家中。 周六周日未经允许不可擅自出门(周日可有三小时去店里理货)。 二。周一至周五晚上必须在5点3之前回到家中,在此期间必须无条件满 足我(分别指王吴刘张四人)om的任何性要求,并且提供令人满意的性服务。 三。不可以拒绝我要求进行的任何性交方式(不积极配合等同于拒绝,例如: 被抽出阴道和肛门的时候没有大声淫叫) 四。必须接受我任意射精方式(清洁射完精液后的阳具),并保证自己不会 怀孕,否则后果自负,与我概无关系。 五。在屋里的时候不允许穿任何内衣内裤,但必须穿上高跟鞋和丝袜,上衣 以吊带,衬衫和背心为主,下装一律裙子。一项未满足着装要求即可视为违规。 看完我妈所谓的「义务」后,我在惊叹之余老二也已经翘的高高,心想提出 这也变态且无理的要求我妈怎幺还会与他们签下合同。接着看下去,说到了我妈 的权利。 我妈的权利:一。可以每周会见家人一次,并且可以和丈夫过正常性生活。 二。例假期间可以停止阴道的使用,但其他性器官的使用一切照旧。 纸的最后写到的是四个农民工所要遵守的约定 我保证不将冯慧芳的私人影像记录公开于外界并每月只收起房租3但不 包水电,永不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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