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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堪(变态,慎入) (第1/3页)
5、不堪(变态,慎入)
程旭辉不记得程琳是什么时候离开她和沈颖华的了。只记得程琳跟一个有钱的omega远走他乡后,沈颖华变得精神失常。 或许那只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离婚前,程琳已经把家里多年的积蓄败光了,还欠了一屁股的赌债。那时候沈颖华每天打三份工,婚是离了,但自己那边的亲戚,她却不好意思不替那个人渣还。 有一天沈颖华买了一把电推剪,把六岁大的程旭辉摁在椅子上,将她的头发剃了个精光。 期间看到程旭辉在哭,沈颖华一巴掌扇在孩子脸上,尖利地呵斥:妈妈没时间管你,你要听话,知道吗! 小孩受惊想要逃开,被沈颖华拧着耳朵扯回去。拉扯间,沈颖华手上的剃刀划破了程旭辉的脸蛋。 血哗哗地流下,沈颖华却歇斯底里地抓过程旭辉,用木头衣架狠狠地在孩子身上抽打,叫你听话,你还要闹!还要闹! 程旭辉不敢哭,但又忍不住,憋得整个人一抽一抽的,沈颖华只当她在演戏,下手愈发狠毒。 直到沈颖华打累了,才把衣架一掼,撇下伤口还在流血的程旭辉出门去了。她还要去那个乌烟瘴气的舞厅陪笑,被人揩油,被人羞辱,这一切都是因为她们姓程的! 短命种,你血流干死在这算了! 咣当一声,门重重地关上,余音不绝,灰尘抖擞。 伤口慢慢地形成一个血痂,六岁的程旭辉踩在小板凳上,拧开自来水龙头,打湿一块毛巾,把身上的血迹逐一擦去。又艰难地把毛巾和血迹斑斑的衣服搓洗干净,拧水的时候费了九牛二虎之力 半夜沈颖华推开她的房门,给她涂了碘酒。母亲抚过她光溜溜的脑袋,在她额头亲了一下。 等沈颖华出去,程旭辉才敢掉下泪来。 后来她的脸上留下了一道浅浅的疤,左眼下方,三厘米长。 别人家的孩子光鲜整洁,程旭辉从小穿着皱巴巴灰蒙蒙的衣服,顶着光头,被人笑,被人议论。 大多时候她会选择无视,除非有人正面挑衅。那次有个小男孩骂她怪胎,还把她的课本故意撞到地上。她把小男孩的头揿在教室后角的垃圾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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