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OMEGA想上我_第五十八章/杀人感染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五十八章/杀人感染 (第3/4页)

【厄洛斯】都未被人类社会观察到。

    “老师,我要提问。”教室里,薇勒里举手。“现在是有观测到【厄洛斯】的活动现象吗?就像那个什么杀人传染一样?”

    “是杀人感染,薇勒里同——不,现在应该叫做骑士薇勒里了。关于本次【厄洛斯】的活动情况,请看这则新闻。”

    【市医院人工子宫培育中心遭窃,犯罪嫌疑人当日投案自首】

    事情的经过并不复杂。

    omega女性系一起强奸案的受害者,案件审理结束后,该名女性发现自己怀孕,遂向伦理审查委员会提交引产申请。但伦理审查委员会并未通过其申请,而是告知其如不愿意生产和抚养该婴儿,可将胚胎移除体内后交由政府,政府将会按照一般标准养育,如顺利长大成人,也不再与其具有任何法律上的关系。

    女人表示同意后,前往市医院实施胚胎移除手术,并签字确认该胚胎将放置于人工子宫培育中心。

    根据医院的陈述,女人在术后表现正常,无任何不适,也积极配合办理出院手续。

    但离奇的是,在女人出院后的一周,她以复查为名返回医院,并偷偷潜入人工子宫培育中心,将含有自己基因的那枚胚胎盗出并销毁。

    问及原因,女人给出的回答是:“无法忍受那个人肮脏的血脉的存在,这个孩子哪怕长大了也是自己一生的耻辱,所以非得销毁不可。”

    此事也引起了法律界的争议。

    一方面认为:胚胎没有知性就不应当认定为自然人,而应当认定为女性的身体组织的一部分。自古以来买卖器官都是违反法律和道德的,器官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公民签字同意放弃胚胎的行为理应无效,该枚胚胎的所有权归属于犯罪嫌疑人,其有权决定该枚胚胎是否应当销毁。

    另一方认为:基于当前的社会现实和尽可能保护婴幼儿权益的原则,该枚胚胎在脱离母体后就成为了胎儿,是自然人的雏形,应当享有基本人权。犯罪嫌疑人签字确认放弃对该胎儿的权益是放弃的抚养权,并非物权中的所有权。其盗窃胚胎并销毁的行为是故意杀人罪,应当按照故意杀人罪而非盗窃罪进行审理。

    双方吵得不可开交,而装甲骑士们并不关心法律上的界定,他们关心的是女人为何会作出这样的选择。

    女性回答说不记得了。

    这只是一件再小不过的小事。

    而她当初参与的那件强奸案也很简单,女性与强奸她的alpha在餐厅吃饭,回程的时候她的发情期突然提前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