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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菟丝 (第3/3页)
做实验对我来说也没意思了,即便研究的是新东西,我也体会不到乐趣。赶上毕业,我就离开了。” 然后就是遇见余倾卿,从一开始的正常对待,到对余倾卿好奇,观察余倾卿的一举一动,逐渐沉迷无法自拔。 车早停了,莫奈松开方向盘转身抱住余倾卿:“谢谢宝宝愿意了解我的事情。”了解是事物发端的开头。 余倾卿仰头看着车顶:“唔……你的喜欢太单薄了,感觉哪天你也会觉得我没意思的。好想现在就甩了你啊。” “不是。”莫奈神情慌乱,笨拙的又说了遍不是,完全不知该怎么解释。 “不一样。喜欢化学是因为没有其他有趣的东西,更像是打发时间。对宝宝,不一样。我喜欢宝宝,想永远和宝宝在一起。” 感觉什么也没解释清楚。莫奈完全不知道该怎么表达对余倾卿的感觉。并不是因为有趣才喜欢余倾卿,所以也不会因为余倾卿变得无趣就不喜欢了。他喜欢的就是余倾卿。 他感觉余倾卿不会相信。 余倾卿没有给出肯定答复,而是道:“喜欢就是毫无道理的,能说出理由的喜欢喜欢的或许只是理由本身。” 她喜欢莫奈是因为莫奈帅,理由就是这么简单粗暴。莫奈长得很对她胃口,也没有什么雷点。身高、人品、智慧都是加分项。 如果出现另外一个和莫奈一样优秀的帅哥,余倾卿也会喜欢。 怎么感觉自己有点渣……不过,她只有一颗心只装得下一个人,而且她的喜欢是长长久久、永不相负。 喜欢不多,但真。余倾卿给到莫奈该有的尊重。 下了车,余倾卿伸了个懒腰。还好放假了,明天还要上班她会想撞墙的。 “宝宝辛苦了,回家了。”莫奈绕至车后,握住余倾卿的手。 余倾卿边走边玩手机,忽略掉张红那一大堆话语直接将人拉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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