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天才男主的反派亲妈[七零] 第216节 (第1/5页)
不管做工, 材质和雕刻都是她喜欢的, 戒指好?看就不说了, 能让叶欢这种前世见惯了珠宝的人都能接受的审美范围内, 可见就是真的特?别?难得。 这可是七八十年代了, 现?在还在活动中,以前宝石玉这些都是严打的对象, 何况还要专门去雕刻字, 再找各种宝石和金玉都一等一好?的戒指,这其?中花费的心思?不言而喻。 男人是个古板的性格, 他是最讲究礼仪不过的,能跨出去这一步,显然中间付出的心血不少。 要不是她知道还有一个多月活动马上结束的话,她都不敢戴这么张扬的戒指。 可男人不知道啊。 他还在下放呢。 他能不知道,要他政敌拿这个搞他的话,他平反之路就更不容易了,毕竟来个搞资修大?地主那一套,就够他喝一壶的。 他这么聪明,能想不到这些吗? 男人知道还去做,不过只?是觉得这件事?比他平反更重要罢。 叶欢能感受到男人的真心,他小心翼翼近乎虔诚地看着她,那双眼中蕴藏着星空一般灼人的亮光。 他还继续说:“媳妇儿,今晚的夜空很美,从此以后你?是明月我是星,以后无论你?在外何时迷路,只?要抬头看看天空,那颗最亮的星星就是我,它会永远守护你?。” “以后你?去远方,我会在你?归家的方向点亮一盏明灯,只?为等待你?归来。” “我不阻止你?去追梦,只?愿我成为你?梦中的一部分,希望你?以后的繁华,你?的盛世,还是你?的孤寂和烦闷,都有我的影子。”他说着话,又抬起她手亲在她手心上,他手臂轻轻一用力就将她毫不犹豫地拽进了他怀里。 他低头含住她耳垂时,在她耳边低语道:“以后我的名字,就叫欢欢的爱人,也?是她永远的骑士,护她,庇她,疼他,爱她,此生?不渝,来生?不换。” 甜言蜜语害人不轻,她这人除了爱臭美,还是个受不住别?人温柔待她的,她是个吃软不吃硬的性子。 偏偏这男人柔起来能将人溺毙,强起来就如猛兽圈地盘一般,被他守住的猎物无处可逃。 他亲着亲着,就将她按在花海中,然后毫不收敛的吻就带着利刃一般的力度,毫不犹豫地印在她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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