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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隶收藏】 (第6/9页)
有的钱都捐出去了美墨:没关系,我来买单吧,就 作为宫尾小姐……重生的纪念美也:谢谢你,现在就让我们享受我最后的午餐吧 [ 谈判结果:同意放弃人权!在享受过最后的午餐后,签订契约] 一、经过 [ 人权放弃法案] 最初本法案仅限于安乐死即规避安乐死、杀人悖论 然而法律实施不久后,钻法律空子的行为发生了! 突然有身心皆健康的女性开始利用这个法案,放弃人权的行为出现了!她们 舍弃了作为人类的身份,渴望自己被当做「物品」来对待。 最初政府认为她们被强迫或被金钱收买而不得不为之,但是经过周密的调查, 这种假设被证伪了。 她们是主动的,凭借自己的意志放弃了人权! 结果出来之后,政府打算废除这项法律。 然而出现了某些政治正确团体,她们主张「维护放弃人权权利」的身份政治 团体。 最终,政府屈服了,他们甚至开始简化手续…… 随着法律的逐步完善,社会也随之蜕变。 不知何时起,这项法律已经被人称之为——【肉便器制造法】了! 二、人权放弃手续流程 作为大前提,放弃人权必须由本人同意的基础上进行,为保证人权,人权放 弃法案曾经进行多次修改。 放弃人权的手续有两种「单纯人权放弃申请书」和「放弃人权并转让所有权 申请书」 使用前者,得到批准之后,会变成野生动物一样的存在。 而使用后者,得到批准的同时,就会渡让自己的所有权。 一般情况下很少有人会选择前者,即使有,也会挂靠在某些公立机关之下。 作为法定程序,在放弃人权之前必须从政府机关处领取文件,并填写个人信 息。之后还要通过政府机关的当面质询。 在申请流程中,任何一个阶段,申请人都可以无条件提出终止。 此时如果申请人宣称自己被他人胁迫放弃人权,则申请人将会获得政府的保 护,并进入法律调查程序。 强迫他人放弃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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