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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6 (第3/3页)
让这种高密度的课题能按部就班地进行下去,组内的每个人都跟流水线上的猪一样,定时定点定成效地脚不沾地。他第一天,只坐在了圆桌外,转着笔听小组汇报,时不时地记两下觉得有启发的点子,而其他人都对着笔记本各忙各的,只有在提问环节,才会瞄两眼ppt,看完继续低头忙活自己的。在林岑听完一圈他们的研究进展的时候,也算是明白了为什么秃头能力排众议地选中自己,这个组里的人大部分都是社科出身,在数据和编程上普遍短板,而这些恰好是他上学这几年的主要经济来源之一。好几次,在汇报人磨磨唧唧说不清楚研究方法的时候,林岑都有种摔笔,上去拍开人脑袋,看看里面装了什么废料的冲动。熬完了四个小时之后,他头都大了,把东西胡乱往包里一塞,就想赶紧走人。谁料秃头一直就盯着他呢,跟他打了个手势,让他先不要动。林岑刚挎上一半的背包,又只得放下,百无聊赖地等着秃头和手底下一个女生探讨完问题。“林岑,过来。”秃头冲他招手,给他介绍,“我研二学生,现在手底下自己有两个小项目在推,你先跟着她做,了解后有想法了也可以自己单独做。”“嗯。”林岑对女生点了点头,权当做打招呼,倒是对方挺热情的,还拿出手机调微信二维码,要先加个联系方式。林岑给对方随手备注了个研究方向学姐,就把手机塞进口袋里,用眼神询问秃头,完事儿没。“别急。等会组里还有个聚餐,你和大家都认识认识,以后组里有的工作,他们都得找你。”“都认识了。汇报的时候,名字我记住了。”林岑声音冷淡,显然是不太想参与这种活动。但是他说了不算,秃头的市井气又在这种对于饭桌文化的推崇上显示得淋漓尽致,组里这么些人不论手下工作多忙都好似习以为常,主动裹挟着林岑,默认他的加入。秃头人俗了点儿,选的地方倒是挺别致致的,在他们学校坐了几站地地铁后,就转到了一处老胡同的四合院里,红墙绿瓦几进几出,横跨了小半个胡同。这店没有招牌,全靠着名声在外撑起了客流,卖最地道的京菜。到了这儿,林岑抵触的心理稍微放松了些,因为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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