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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4 (第2/3页)
压根听不到他人之言。空气清新凉爽,心情也不错,正在买鸡蛋饼的两位女士跟他比较熟,聊天时,不时问他几句,他笑着也搭了几句话。两人不仅是自己吃,还给同事带,两人做了一共六个鸡蛋饼。严言哪怕做得利索,肯定也要些时候。两人聊了会儿,又扯到娱乐八卦,一人便道:“我太喜欢金澍了,他太帅了!是我见过最帅的混血男人!”听到“混血”两个字,严言忙碌的手微顿,他没继续听两人的聊天内容,手上也继续利索地忙碌,心中却是想,那是因为那些人没有见过安歌。安歌是他见过的最好看的混血男孩,也不对,安歌是他见过最好看的人。两人似乎都喜欢那位男明星,甚至掏出手机互相看起照片来。严言将六个鸡蛋饼都做好,打包好递给她们,伸手来接时,严言眼睛不经意一瞟,瞧见手机上那位男明星。眼睛也是蓝的,可是太蓝了,而且长得有些冷峻,还是安歌的蓝眼睛好看!光下,好像是紫色,好漂亮,比紫宝石还要漂亮。这样一来,安歌的脸就再也无法从眼前挥去。大概一刻钟后,又下了大雨,这也没法再摆摊。他匆匆收拾了摊车回家,他家就住在一楼,也有个小院子,他将摊车推进院子里的走廊下。关了院门,坐在廊下看着大雨发呆。发着呆,就连雨幕上都现出了安歌的脸,再出现安歌拿樱桃敲他额头的模样。他立即站起来,连把伞也没有拿就要往外冲。伸手拉院门时,想到安歌瞪他的眼神,他又停下脚步。他还没有变出息啊,怎么有脸去见安歌。他往后退,可是,他要什么时候才能赚到二十六万?他算过了,起早贪黑地干,一个月赚一万,最少也要两年,这两年都不去见安歌?那要死的吧。严言焦灼地在雨中转着圈,最后想了个自以为很棒的方法,他用家里座机试着打了打他给安歌挑的手机号。他一直没敢打,打通了怕被骂,没打通也怕,怕失望。这天,太过想见到安歌的心情的驱使下,他终于拨出了那个号码。哪里想到,第一次打,就通了!他满脸怔忪地听安歌说话,不时点头,最后再用力说“你别担心!我这就去!”说完,安歌那边挂了电话。他都还没能回神,手上抓着电话的听筒,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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