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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4 (第2/3页)
独的餐车车厢吗?得多贵啊!”姚祚一向很讨厌跟胖子这样丢脸的农村人为伍,但自知打不过胖子,只能闭嘴,假装不认识胖子。金潜却笑道:“当然有,等去了北京多的是你没见过的,像是什么自助餐厅、西餐店,但其实大部分都跟我们蓉城没什么区别,尤其是一二环里面,菜市场、自行车大队、小胡同,都是一样的。”九十年代中期的北京的确还没有像沿海那样特别发达,马路上还不会有堵车几个小时的盛况,早晚上下班高峰期还全部都是骑着自行车的大部队,每个人穿着打扮还流行港风,质朴的颜色还是大部分人们钟爱的选择。而且大街上的女性还没有流行把脸擦得雪白,每个人都是正常的肤色,化妆并不是普通人家接触的东西。冬天的时候,依旧会有拉着煤走街窜巷的老人叫卖,每家每户更是在墙根囤着满墙的白菜,除了中关村私家车众多,马路上最多的,还当属黄色的面包车型的的士。所有人的节奏都很慢,像是泡一壶茶,茶色缓缓浸透无色的水,水面生着缭绕的水雾,大家一块儿躺在老藤椅上看水雾散去,能看一整天。姚祚是吃过自助餐的,他在深圳的时候隔三岔五总要去一次,一次多少钱他不知道,但要论里面都有什么,他还是能够数出来的:“那咱们到了北京就直接去吃自助餐吧!我来请客!自助餐里什么都能吃,还好吃,咱们去吧!我想吃牛排了!”大家一边说话积极讨论,一边又收拾不多的行李准备往餐车前进。顾青书脚穿不了鞋子,只能单脚跳着走,跳多了又难受,所以需要人照顾,照顾他的人从昨天开始就是高醒了,但现在,金潜却一边把洗脸帕丢给胖子,让胖子去拧干,一边背过身去,很自然地又开始照顾他,让他上去,顾青书没什么避讳的,他见高醒站在最外面,而金哥距离自己最近,根据就近原则便笑着趴在了金哥的背上,说:“金哥,走吧。”高醒微笑地看着这一幕,没有说什么,只略微垂着眼睫,手里提着顾青书的背包单手挎到肩上去,让姚祚走到最前面,胖子紧随其后,金潜背着他的媳妇儿跟着,他断后。——身为男友要大度,要大度,要大度。某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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