怠倦(H)_分卷阅读1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1 (第2/3页)

r>我虽然不怎么在意别人的目光和看法,但是要我去和讨厌我的人相处,还是算了吧,膈应他也膈应我自己,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

然后我仔细想了一下原因,他可能是看不起我吧,觉得我可能是为了钱才接近白子敬,毕竟像他们那样有钱又有颜的公子哥,最不喜欢和我这样的穷矮矬来往,认为我图他们的钱,或是想和他们搞好关系往上流社会挤。虽然我家不穷有一点点小钱,他可能不知道,但还是和他们完全没法比的,再说我平时就一副穷酸样,衣服换来换去也就那两三套,万年不变的牛仔裤加白衬衫,并不是没其他衣服穿,只是我这人比较懒不想翻衣服也不喜欢打扮,每次穿衣服都是拿衣柜里叠在最上面的那一套,昨天的衣服晒干收起来明天穿,今天的衣服洗了就该后天穿了,哈哈,所以穿来穿去也就那几件。我这人很随便,也不喜欢花钱,除了爱干净其他的也不怎么讲究,买东西也是买最便宜的,我觉得没差能用就行,无所谓。

加上我打好几份工,每次都能遇见沈渊这傻/逼,在咖啡店打工遇见他来买咖啡,在便利店打工遇见他来买香烟,在酒吧打工遇见他来喝酒,在路上发传单也遇见他经过,我给人的感觉就是很缺钱的样子,连我自己都这么觉得也难怪别人会这么想。

啥?你问我既然不缺钱为什么打那么多份工?

哦,其实也没什么,我就是不想让自己闲着,一闲下来我就会胡思乱想,比如说现在,离打工时间还有一个小时,室友都出去了宿舍就剩我一个,我在床上躺着,作业也做完了,没事做就开始乱想了。

md,活着可真没意思啊,好想快点死掉,又不敢自杀,只能祈祷时间过得快一点,再快一点,最好一眨眼十年过去了,再眨眼二十年过去了,然后老死了就再好不过了。真不知道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我虽然才二十二,可我已经活成了六七十岁的样子,可能连老人家都还不如,我对生活没有热情,努力啊奋斗啊这种东西,不好意思,不存在的。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变得无欲无求了,或许是在无数次的家暴中,一点一点地磨灭了对生活的希望吧,连同我所有的感情都在那扭曲的家庭里消磨殆尽了。

记得高中有一次回家的时候,满地都是血,我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