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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该不会……也不会做饭?”陈澍看着林听雨欲言又止的表情,手里稍微用了点力,把砧板拿了下来,稳稳地放到灶台上。“……会一点。”林听雨扶了扶额头,然后开始把塑料袋里的菜拿出来,“我做也行,就是发挥水平不稳定,别抱太大期望啊。”“没事,能吃就行。”陈澍说,“我来帮你洗菜。”刚才在菜市场,两人瞎买了一气,看到什么好就往袋子里塞,哎这个瓜不错来两个,那个青菜很水嫩来一斤,五花肉很新鲜的样子,鸡翅也不错……林听雨在一堆五颜六色的塑料袋里挑挑拣拣了一会儿,拿了两根西葫芦递给陈澍:“给,把这个洗了。”做个肉沫炒西葫芦片,一个清炒藕片,再焖个米饭。都是非常简单的家常菜,应该没问题。至于五花肉……“做红烧肉吧。”陈澍两只手一边一根地拎着西葫芦,看了一眼塑料袋,“鸡翅可以冻起来,下次吃。”“红烧肉我知道一个独门秘方,非常好吃,做出来的红烧肉是脆口的,花的时间也短,不用熬那么久。”林听雨掂着那块沉甸甸的五花肉,“就是没亲自尝试过。”“试试。”陈澍拎着西葫芦到水池边洗,“凡事都有第一次。”“先把饭煮了。”林听雨提醒他。“……”陈澍的动作顿了顿,回过头来看他,脸上的表情有点尴尬,“忘买米了,不过冰箱里有两盒速冻馒头。”林听雨意外地挑了挑眉,冲他“啧”了一声。这个人把命都给了卖馒头的人了吧?陈澍家的砧板和菜刀都是新买的,他平时虽然不开火,但该准备的东西还是应有尽有,还十分讲究。切肉的刀是一把,切菜的是另一把,切水果的又单独一把。然而,糖厂太子爷是个非常没有耐心的人,更不要提“刀工”这种并不存在于他身上的附着。肉皮已经让肉贩子帮忙去掉了,林听雨把油腻的五花肉放在水下冲了冲,拎起菜刀“唰唰唰”就把肉剁成了麻将大小的块状。然后全扔进了一旁的盘子里,一气呵成。接着,他又拿起陈澍洗干净后又仔细削了皮的西葫芦,“咚咚咚”全给斩成了厚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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