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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118节 (第3/5页)
酒气,不像是警察,便向他索要证件。肖松拿不出证件,便一脚将男子踹倒,然后扑上去采用掐脖子、揪头发、拽胳膊等暴力手段,最终从男子身上抢走现金二百一十元和一副黑色耳麦。 事后,被抢男子觉得自己窝囊,咽不下这口气,便找了两个朋友,每晚在树林附近转悠,试图抓住对其实施抢劫的汉子。两天后的晚上,被抢男子发现了肖松,向公安机关报警,肖松被当场抓获。 “抢的钱和耳机你是怎么处理的?”方轶问道。 “钱我花了,耳机是地摊货不值钱,我给扔在路边了。”肖松道。 “案发时,你是否穿着警服或者类似于警服的衣服?你再回忆下。”方轶问道。 “没有,这我可以肯定,之前警察和检察院的人问我时,我也是这么说的,我根本就没有那种衣服。当时正是六月,天气很热,我穿的是一条薄牛仔裤和一件白背心。”肖松道。 “你声称自己的派出所的,有没有拿出什么证件或者能证明你身份的东西给对方看?”方轶问道。 “没有,当时那小子问我要证件,我哪有啊!情急之下我一脚就把他踹趴下了,然后就从他身上翻钱。结果只翻到了二百一十元。早知道会被判十一年……”肖松后悔道。 第269章 儿子不孝! “对于抢劫的事实,你认可吗?”方轶问道。 “认可,这事确实是我干的,我真的只抢了二百一十元,当时我说自己是派出所的,只是想吓唬对方,我真没想那么多。 再说了,您瞧我这模样,也不像警察啊!要不然对方也不会怀疑我的身份,向我要证件。”肖松情绪有点激动道。 “嗯,我明白了。如果你父亲委托我为你提供辩护,我会再来见你,告诉你最后的辩护方案。”方轶说完,开始收拾公文包。 次日,方轶去中院调取了案卷材料,开始加班加点的埋头分析案情。 周一的下午,肖老师和他的老伴再次走进了金石律师事务所的会议室。 “肖老师,我去见过您儿子肖松了,也去中院调取了案卷材料。 从案卷材料和您儿子的对案件的描述来看,我认为一审法院认定肖松构成抢劫罪,这一点上没有什么问题。但是法院认定他冒充人民警察实施抢劫,存在依法从重处罚的情形,针对这一点我是有异议的。”方轶道。 “方律师,您能不能说的更明白些,我听不太懂您的意思。”肖老师皱着眉头道。 “也就是说,我无法为您儿子做无罪辩护,但是可以试着把‘冒充警察抢劫’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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