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_律师本色 第484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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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本色 第484节 (第4/5页)


    “对呀,铁打的律所,流水的律师。就像老万似的,早晚有一天我也得退居二线。”方轶点头。

    “但是我的茶社和茶庄是可以让他接管的,对不对?”云梅端起茶杯,微笑道。

    “从法律的角度上,公司是你的,你确实可以将股权转给小志,让他管理。但是小志未必会同意。他的理想……”方轶回道。

    “老方,理想与现实总是有差距的,你小时候有理想,我小时候也有理想,但是进入社会后,有多少人能真正的实现理想,十不存一。

    所以,我所做的是给小志上一个保险,即便他真的不接手茶庄的生意,至少他懂里面的门道,万一哪天他干的不顺心,也可以多一个选择。

    上大学对于百分之九十九的人来说,最后无非是拿一个文凭,找一份与专业相关或者根本就没有任何关系的工作,然后赚钱糊口,实现财富自由。

    但是对于小志来说,不应该是这样的,他应该有更广阔的选择空间,他的目标不应该是找一份能糊口的工作。

    我知道小志想从医,前段时间我特意打听了下医疗行业的情况,我只能说不乐观。

    退一万步讲,如果小志真有心学医,我觉得如果学中医可以留在国内,如果学西医最好还是去国外顶尖的医学院,混文凭不适合他。咱家有这个财力支持他。”云梅说道。

    第1059章 一万个线头

    “嗯,你说的有道理。不过还要听听小志的想法,我的意见是不干预,可以引导,但是要自愿。”方轶沉默片刻后说道。

    “我同意。只要小志愿意,以后我会让他逐步参与茶庄和茶社的经营。大学还是要上的,不为文凭,只为了能开阔眼界,但我尊重他的选择。”云梅微笑道。

    几日后,方轶正在忙着看案卷,杜庸走进了办公室。

    “方律师,左家非法集资的案子二审法院驳回了检察院的抗诉。”杜庸一脸兴奋的说道。

    左家非法集资的案子一审宣判后,检察院以本案涉案金额大、受害人数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社会危害性大,不属“情节较轻”,不能对四被告人适用缓刑为由,向市中院提起抗诉。

    中院审理后认为,原审四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属数额巨大。基于本案所借款项基本用于生产经营,案发后各被告人悔罪态度好,能够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处置财产,积极清退所吸资金。原判对各被告人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并无不当。

    据此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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