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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3 (第2/3页)
有再考虑太多。不管宋煜怎么说,他在心里还是自作主张地把自己的好运转送给那些流浪猫,希望它们每一只都可以拥有安稳的未来。回到家里,林蓉问他们去了哪儿,宋煜说书店,乐知时理所当然地配合。但他出门的时候穿的是黑衣服,上面粘了很多猫毛,十分明显。“我好热,我要洗个澡。”乐知时说完跑上楼。林蓉炫耀着给儿子买的东西,替他打包了整整一个登山包,里面塞得满满当当,不知道的以为她在参加收纳比赛。“你看,这些都很有用的,哦对了还有一些药,要带上。”“这么多,我要去开荒吗。”“小煜!你怎么能讽刺伟大的母爱?”“……”乐知时回到房间,换衣服的时候摸了摸口袋,摸出来一张皱巴巴的糖纸,是早上宋煜还给他的棒棒糖包装。丢掉之前,乐知时随意地翻过来看了一眼,无意中发现什么,皱起眉。“草莓牛奶?”奇怪。他买的明明是树莓牛奶味。作者有话要说: You'retheappleofmyeye.这句话最早要追溯到古英语时期,莎士比亚也常用,是很古老,但是就是有种很古典的浪漫(我觉得hh)不是用的亚当夏娃的那个典故啦hh(而且顺便一提圣经里其实并没有指明他俩吃的禁果是什么种类,是后世误传成苹果的)这里我觉得大家理解的太靠近情话了,其实不是的,宋煜不想让乐乐把自己看成是被人收养的流浪猫,他对他们全家来说都是非常珍贵的,所以才这么说(当然你要理解成爱情,可以!反正这对以后不结婚很难收场!)第31章疑似网恋升学考的红线压在前面,无论是初三还是高三,都过着近乎修行的日子。因为宋煜就在对面,乐知时每天都会留在五楼自习室复习到深夜,等到宋煜下晚自习,再和哥哥一起回家。“去北京集训?”自行车行驶轨迹扭了一下,乐知时立刻扶稳把手,保持平衡,“什么时候?”“后天。”“这么快!?后天就要走?”“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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