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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第1/3页)
下意识就往人群里看,却不见夜里那端着碗筷穿梭的少年。送菜擦桌子的是一个中年女人,稀少的头发挽在脑后,另一人是个年轻男子,戴着浮夸的耳钉,活像个乡村非主流。老板亲自给一桌送卤牦牛肉,转身瞥见花崇,笑着喊道:“哟,又来了!”说完发现花崇身后还跟着人,老板脸上更显喜庆,“还带人来吃呢?快来坐快来坐!”裴情今天没穿特种兵的制服,换了身西装,早上开会就被海梓骂“装逼”。他这打扮和“刘家米粉”不在一个频道上,看在老板眼里,那就是远道而来的“富贵人家”,自是要好好招待。凳子不怎么干净,裴情擦的工夫,花崇已经点了三份米粉。来放取餐牌的是非主流男子,花崇顺道问:“在这儿打工?”做餐饮这一行,多半会侃,非主流男子虽然竭力让自己显得挺酷,但着实没酷起来。花崇一问,他就咧着嘴笑,操着半生不熟的普通话说:“对啊,赚点儿小钱,听刘叔的意思,你们以前来过?啧,我怎么没见过?”花崇:“我昨晚来的,你和那位大姐都不在。”“哦!”男子恍然大悟:“难怪。我们上白班,晚上换小茄。”“小茄?”花崇顺着说:“他也是在这儿打工的?夜里工资是不是会高一些?”“没没。”男子摆手,“小茄那是白打工,我比他有钱。”花崇状若不解:“嗯?”米粉上得快,男子将三碗都端来,索性坐下说:“我是外人嘛,工资奖金都是正儿八经谈下来的,小茄是刘叔的小儿子啊,他这是帮家里做事。”花崇想起夜里所见的情景,少年着实不像老板的儿子。“那位呢?”花崇用眼神示意中年妇女。“那是刘叔的姐姐,他们都是一家人。”男子不安分地晃了晃身子,压低声音道:“不过要我说,刘叔真偏心。”花崇当初在洛城重案组时,任何案子都亲力亲为,很擅长和人民群众聊天,也压低声音,“怎么说?”正巧这时没有新的客人,男子火速朝灶台瞄一眼,“一碗水端不平呗,大女儿是宝贝,小儿子就不是宝贝啦?小丽能上大学,小茄就得在家里干活。我家老子要这样,我肯定给他好看,也就是小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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