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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2 (第3/3页)
点儿新鲜菜。他本来是想买现成的,但程恣睢昨天在大雨里走了那么久,还下了水,肯定是生病了,生着病又被他那么翻来覆去的折腾,肯定不好受,所以决定把菜买回来自己做,炖得烂烂的,比较好消化。傅离骚一边笨手笨脚地择菜、洗菜,一边脸红心跳地想,他可真是个禽兽!可是如果他昨天就知道了,他还会做吗?答案是肯定的。这是他一早就做好的决定。傅离骚从来没下过厨房,人生第一次洗手作羹汤,笨手笨脚,一会儿打翻盆子,一会儿打碎碗,半路还差点儿切到手,两个小时后才勉勉强强做了几个家常菜,熬了粥,又煮了面条,不伦不类。最后一个菜刚出锅,先炒的西红柿鸡蛋已经一点儿热气都没了。程恣睢尝了一口,笑盈盈看了他一眼。傅离骚见他表情不对,也跟着尝了一口,咸了,碎进去的蛋壳也没挑干净,嚼起来咯喳咯喳的。他有点儿不好意思,伸手推了推眼镜:“你别吃了,我去……”“不用,”程恣睢喝了口水,端起盘子,把菜扒拉进煮得软浓浓的面条里,笑微微道,“我喜欢。”第二天晚上,傅离骚再要下厨的时候,程恣睢便笑着拉住他:“我来吧。”“不,我来,”傅离骚不知道从哪儿找来了一条围裙,自己穿上,他穿西装打领带戴眼镜,衣冠楚楚,却配了个粉粉的围裙,脚底一双毛绒拖鞋,莫名有种又禁欲又诱惑的感觉,“你拍了一天戏,快去休息一会儿,我刚好没事,学了一天了,肯定比昨天好。”果然比昨天好。但也只好了那么一点点。傅离骚从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不管是什么功课,一学就会,完全不用下功夫,可在厨艺上就是不开窍,学了一个星期仍旧笨手笨脚,纤长手指割了不少小口子,手上贴的到处都是防水创可贴。程恣睢心疼得不行:“别做了。”“要做,我喜欢给你做,”傅离骚洗完碗,动作帅气地脱围裙,“那个,你可不可以给我买个新手机?”傅离骚的手机确实该换了。程恣睢从钱包里抽出一张卡:“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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