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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9 (第1/3页)
有时候晚上会有人来找他说戏,也会有其他的杂事。这种时候,我就呆在屋子的角落里,安安静静地用手机或是电脑写点东西。有的时候我写的出神了,连人什么时候走的,或者他什么时候回来的都没注意。只是等我回过神,往往会看见他也就安安静静地在屋子里做自己的事。而每当我灵光乍现写的眉飞色舞,简直恨不得马上找个论坛发表好收获赞美的时候。回过头,总是能看见他一脸好奇的看着我,跟我说写了啥能不能瞅瞅。这个时候我才发觉,他不是只要求我看向他,他其实一直都在看向我。他那个戏拍的很顺,中间也有过艰难的时候,不过剧组都是经验丰富的人,所以很快就解决了。拍到后面我混的熟得不能再熟,直接把电脑笔记本什么的挪到他们文学组的棚里,闲的没事就和他们比谁更会写彩虹屁。这种东西就是图个乐,本质就是发个微博那样的碎片段子。可就是这样,有时候我得了一个好句子,都会下意识的藏着,想第一个拿去给项知言看。这种行为没有任何实际意义,最多说明我在项知言这里完蛋得透透的。回湖城的时候,我竟然还有些不舍。我们回来之后,我想了很久,和项知言商量我们以后工作能不能岔开,这样我随组的时候他能跟着我。他拍戏的时候我也能随组跟着他。项知言思考了一晚上,想了个一个两全其美的法子。他开始逼我写自己的剧本了。哎哎哎,这个人就是急躁,就是完美主义,就是不能退一步考虑事情。不过抱怨归抱怨,我还是很期待,有一天,我再写出一个剧本,然后我们再一起把它实现。一个故事从编剧这里起始,经过许许多多人的托举,化作演员的一袭华裳或褴褛布衣。然后演员走上荧屏,走向所有观众的眼底和内心,去俘获那些纯粹的眼泪和爱意。而我想亲手为项知言织就这身戏服,让他去浸染红尘,去蛊惑众生,去用这具凡人的肉身走过万千魂魄的喜乐悲欢,去演出我心底里的那一个人。我们的名字会一明一暗地镌刻在角色的灵魂上,让世人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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