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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早,但架不住我馋了。馋烧烤,也馋酒。我指使着袁春天把桌子收拾好,外卖摆好,又到厨房找来了瓶起子,也不管这会儿几点了,就这么开吃开喝。其实在家喝酒挺爽的,比去酒吧爽多了。想吃多少吃多少,想喝多少喝多少,喝多了,倒下就睡,也没那么多顾虑。我给袁春天倒酒,他觉得这黄色的透明液体挺稀奇,跟我说:“我看人喝过。”“在哪儿看见的?”“路边。”袁春天说,“有一次遇见个大爷,穿得比我还破,他翻垃圾桶,翻出个小罐子,里面还剩下点儿,他就给喝了。”我见过这样的。路边拾荒的那些人,捡到什么都吃,捡到什么都喝,有时候大家扔了的衣服他们也不管好不好看干不干净,也不管什么款式,捡起来就往自己身上套。我皱了皱眉,想到袁春天那么多年就也这样在外面流浪,心里特不是滋味儿。“那大爷问我喝不喝,他说是啤酒。”“你喝了吗?”“没有。”袁春天说,“我今天第一次喝。”他拿着酒杯,闻了闻,然后皱了皱鼻子。“一口干了它,”我使坏,“就像我这样。”我一口气把杯子里的啤酒给喝了,袁春天看着我,有样学样。他喝到一半就开始皱眉,等到喝完,伸出舌头,嫌弃地找水漱口。我靠着沙发笑,跟他说:“你多喝点儿就品出酒有多好了。”他咕嘟咕嘟喝水漱口,跟我说:“袁涞,你咋能喜欢这东西啊?”第37章37袁春天根本就不懂,酒是个好东西。但是,袁春天有一点非常好——只要是我喜欢的,他就陪着我。我说我喜欢喝酒,尽管他觉得这东西难喝,却还是陪着我小口小口地抿着。从来没喝过酒的袁春天每喝一口都要皱着眉,然后使劲儿砸吧嘴,那样子怪可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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