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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8 (第1/3页)
就是那天他在玫瑰之心饭馆碰到的雄性!而且,他还是佩沙的雄性。想到这里,吉尔斯就忍不住露出有点扭曲的表情。他在佩沙吃了大亏,输给一个白带的雄性,成了学院的笑柄。现在,佩沙喜欢的那个人又要他让出指挥权,让自己听从他的指挥……“不可能,我不会把指挥权交给一个来历不明的人,而且你的实力也只是紫带,并不能服众!”吉尔斯看向对方。他说得挺义正言辞,其实只是不想给对方出风头的会而已,在他看来,大家都是紫级,凭什么要服从一个外来人的安排?在温瑟小镇上,拥有紫色斗气的人就已经是屈指可数的高,红带不是没有,但人数非常稀少,他们并不擅长群体作战,而且还有一人在保护吉尔斯的父亲。吉尔斯被镇上称赞年轻有为,除了因为他是镇长的儿子外,本身也是有两把刷子的。“看来你的眼神也不怎么样,我在银带上面加了一条紫带,这就认不出来了。”高同啧啧地摇了摇头,摘掉腰间的紫带,露出那条已经有些年岁的银带,“早说你们只服从斗气更强的人,我刚才应该直接表明身份的。”“啊,真的是银带!”“这么年轻就是银带了,这个人是什么来头啊?”“我记得他,他一年前就来到镇上了,租的是佩沙他们家的房子,人很低调,但是我见过他教训那些小混混……”这时候,所有人看到高同都在努力回想他好的方面,让他看起来更能服众,因为人都有慕强的心理,比起水平只比他们好一点的吉尔斯,还是高同看起来更厉害一些。所以即便以前这当曾经有人吐槽高同“昼伏夜出,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在干什么坏事”,也会马上忘记自己从前说过的话,绞尽脑汁寻找让自己信服他的理由。其实这个理由也不用找,高同从吉尔斯抢过指挥权后,立即将在场的人组织起来,转守为攻,把已经压到广场边缘的黑暗联军又顶了回去。他用的方法很简单,那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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