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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52 (第2/3页)
出手帕递给他。他愣了愣,没有要。我本来是找他去酒店的,结果他发烧,我去他的宿舍找他,结果我们坐爱,结果他的体温高了0.5度,我送他去挂急诊。结果,我们在医院门口分开,他哑着嗓子和我说话,他说,谢谢老板,麻烦你了。他的声音不是经常那么哑的,他的声音不算低沉,不算高亢,有时带着点讨好的意味。我第二次见他,我去接他下班,我们去了花园酒店,事后,我给了他我的名片,他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说:“可是我没有名片啊老板。”我说:“习惯了,和刚认识的人见面,总是想掏名片,上次没给,这次补上。”蜀雪笑笑,看着我的名片,一个字一个字念:“广告,创意,总监。”我点了点头。一般人会问下去,那你都给什么东西做过广告啊,你做过什么广告啊。我就说,某某品牌,某某品牌,还有某某品牌。蜀雪没有问下去,他说:“好厉害啊,真是年轻有为啊。”然后便沉默了。我一时不知道该接些什么。看吧,从一开始他就是这样,让人束手无策。让我束手无策。过了会儿,我说:“我在风顺读的大学,我是风顺人。”他说:“风顺大学?”他看我,笑了笑:“你知道我的事?”我点了点头,一般这种时候,那些拥有不堪过去,又无端被提起的人要么露出忧郁茫然的神色,要么恼羞成怒。我希望他忧郁,茫然,希望他哭诉他的痛苦,希望他恼羞成怒,质问我为什么要揭他的疮疤。蜀雪没有,蜀雪笑着过来摸我的脸,手伸到了我的浴袍下面。我们又坐爱。他说话的腔调也不是总是这么谦恭卑微讨好的。他被人叫外卖,喝得烂醉,打电话给我,我去接他,他坐在路边狂吐。我递给他矿泉水,他说,你好烦。我说,我送你回去。他说,你好烦,你滚。他的口吻是嫌恶,冷酷,充满火药味的。我把他拽到车边,塞进车里,他就在座位上抱头痛哭。我问他,你嫌我烦干吗还打电话给我。他说不出话,就哭。哭了好久,他缓过来了,说,我想去看大象。我说,那去动物园看。他说,我不要,我要去非洲。然后他就睡着了。隔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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