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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9 (第2/3页)
,但是我仍热爱它,它让我在这个城市中即使踽踽独行,但依然还有一个安身立命之所在。在那栋房子即将被卖掉之前,我带着陆言去搬过一次家,房子里面基本上只有我一个人生活的痕迹,东西也不多,除了画就只剩下衣服和一些生活用品。我独独最爱我的卧室,我的卧室似乎还是少年时期的样子,一张大的书桌便基本上占据了卧室三分之一的空间,书桌在窗户的下面,窗户外面就是小区,可以看见小区大门口和小区里面的游乐设备,说是游乐设备其实就是一个沙坑,在沙炕上有一个秋千。我上小学的时候,最喜欢的事情就是爬在书桌上面,拖着腮望着外面。我扶着窗框,一个一个数着进来的人,总是希望我爬上去数到的第一个人就是我的爸爸,我总是可以在桌子上待到天色黑得再也看不到任何人的身影。我以前曾经颇为自豪地跟陆言说过我的手脚灵活,也多少拿过我擅长的长久等待打趣,那个小小房子里,陆言是第一个我的朋友,我的爱人踏足的地方,尽管它很快不属于我,我却迫不及待想和陆言分享我的童年,少年和青春。我带着陆言从客厅逛到了我的卧室,再到很久很久都没有任何变化的主卧,再到厨房角落了那一个矮矮的木质板凳。我指着那个板凳告诉陆言,在我身高还没有到冰箱门的时候,我总是要去阳台把这个小木凳搬到厨房,然后慢慢地它就一直在厨房的小角落里,到我逐渐并不需要它,可以只用踮起脚尖就可以打开冰箱。那个木质板凳开始逐渐开裂,变得不再像以前一样牢固,但我越长大却总能想起它,就像它现在连作为板凳的实质性功能都不再有,但是它依然还在那个角落里面,打开冰箱门的时候,我总是可以看见它。我许久都不曾来过这里,房子卖完之后,我来过一次,下了公车,像以前放学回家一样,直走向左转,很快就可以看到老式的小区围墙和看起来并不太扎实的铁门。我去的时候,正好有人在搬家,搬家公司的车大大咧咧停在小区门口,把小区门口的路堵的死死的,我没有进去,看见搬家公司员工一件件把桌子柜子搬了进去,恍惚中总觉得搬进去的是我的家。但是实际上,我并不清楚,我站在小区门口看了一会,再抬眼向院子里面望去,我想坐在我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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