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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9 (第2/3页)
薪几十万是吹牛的吧?一头雾水地到了家,我们把买的东西该放哪放哪儿,最后发现不知道啥时候暮雨还顺手拿了一本厚笔记本。我端着洗好的葡萄出来,暮雨不客气地从我手里接过去,而后把笔记本塞给我,解释都没解释一句就去吃葡萄了。我坐下来,打开封皮,翻到第一页,看了很久,都移不开眼睛。其实总共也没几个字,右上角页眉写着‘韩’,左起一行写的是:“借:葡萄2.32kg,39.44。”后面是韩暮雨的签名。时间跳回某个不能提起的日子,那片血色的掌印伴着撕裂的伤在头脑里清晰起来,我没有忘记,那之后到暮雨出现之前的日子我都一直在复习。我们的往事被加加减减成一个单薄无意义的数字,我毫无办法,眼睁睁看着上演分离,以往每每想到这些我都痛到发抖。可是今儿个……凉津津的东西碰碰嘴唇,我下意识地张开,去了皮的葡萄甜蜜地滚进嘴里。暮雨搂紧了我,说:“安然,忘了那些难过的事儿,你不是说了吗,我俩永远不会两清。以前那么多牵扯,以后还会继续牵扯下去,不过是换个本儿重新记。”是啊,暮雨回来了,于是再大的伤都能痊愈。我嘴里咬着葡萄,说话也含混不清,“……那你之前欠我的573块2呢?”暮雨捧着我的脸耍赖,“那就欠着吧,我就乐意欠着你的,不然心里不踏实。”我翻个白眼,想要推开他未果,却被封了嘴巴。舌尖争夺着鲜美的果肉,甜蜜蜜的满足一直渗进心里。☆、一二零舒服的日子并不长,暮雨忙得越来越明显,半夜都有电话找他。可是他也不说回去,跟我在一起的时候绝口不提工作的事,就那样安安静静地守着我。有人说三天就能养成一个习惯,其实,有些习惯的养成哪用得了三天呢,一天甚至一会儿就足够了,比如,习惯暮雨在身边。当然,真实情况可能是,我从没习惯暮雨不在身边,这么多年都是。他让我觉得安宁,不管干什么,甚至什么都不干,就那么坐着也觉得平静。时光缓下来,我不再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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