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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1 (第2/3页)
完饭,两人坐在客厅看电视,何斯明接到一通电话,是4s店打来,他今天回来将轿车送去清洗维护,不然灰扑扑的开回去也不好。何斯明拿着手机听了一会,说:“嗯,没事,洗干净就行,我明天过去取。”谭亦莫问:“车子洗干净了?”何斯明点头:“是的,如果不是去乡镇跑一圈,不会弄得需要去洗。”谭亦莫挑眉:“乡镇?”何斯明靠在沙发上,看了他一眼,“你没去过吗?老路好多田地,两边是田,中间是路,那男人没见过农田,问助理那是什么,这是什么?他肯定是一个落入凡间的王子。”闻言,谭亦莫猜对方是富二代,但老板专程安排何斯明去接,可能不一般,不禁问:“你知道他的身份吗?”何斯明侧眸思索:“好像是主编。”谭亦莫马上想到一点:“时尚圈的。”何斯明惊喜:“嘿,你也这么想。”他好歹见过清秀男,可谭亦莫没见过。谭亦莫淡笑:“直觉是这类。”“万一是地理杂志之类的?”“那他会不认识田地。”“有道理。”当时何斯明没有将这段插曲放在心上,尘归尘,土归土,有的人即便相遇也是过客。接着几天后何斯明在中心又见到清秀男,他来找老板布朗,但初次见面两人没给对方好印象,即便见面也互不理睬。后面他去办公室,布朗问何斯明有跟清秀男搭话吗?何斯明还有点奇怪……布朗:“他是美国版杂志的主编季煜,你不是在做服装生意,主动认识一些有品味的,对你有好处。”在国外是首屈一指的时装杂志,邀请拍摄的都是当红明星跟超模,杂志内容涉及服装,健身,美容,化妆,还融入现下流行的男装,备受职场女性的喜爱,在纸质传媒萧条的时代,发行量还是可观。所以那个清秀男是这本杂志的主编,何斯明只觉自己慧眼不识珠,还把人家得罪得彻底,印象值负一百。如果布朗在他出发前稍微透露季煜的身份,他都会想方设法的按住怒气笑脸迎人,可现在什么都完了,他满头问号,不禁问出自己的疑问。“怎么没告诉你?季煜不喜欢有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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