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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1 (第1/3页)
“你喜欢吃吗?”沈余小鸡啄米似的点头,“喜欢喜欢,不光香煎带鱼,我还爱吃大螃蟹、帝王蟹、清水煮海蛎螺、清蒸石斑、烧鳗鱼……”说着说着,慕景甚至都能听见余哥儿吞口水的声音了。他不由的好笑,“你那么爱吃,我托人带些小苗回来,我们自己养,你以后想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吃好了。”“唉!”沈余叹气,“养不活的,海鲜之所以称为海鲜,那是因为在海里生长的,不可缺少的就是海水,河里生长的那叫河鲜。”“你怎么连这都知道?”慕景忍不住问出来。“我就是知道啊。”沈余说的理直气壮,“我不光知道,我还见过,你知道十斤重的帝王蟹吗?”慕景摇头。“就这么大?”沈余比划了一下,“螃蟹腿就能有三尺长,味道好不好不好说,但是吃着那是真的过瘾,肉也好弄出来。”“还有,那什么八爪鱼,那须须虽然看着有点恐怖,其实爆炒过后很好吃。”“还有鲍鱼,野生的最好,不过我不太吃得来,海参也是,跟鲍鱼一样,十分滋补,但是我还真的吃不来。”“还有那鱼子酱,特别贵,我没觉得哪里好吃了,但是很受人追捧,还有那什么鹅肝,你知道一只鹅肝多重?”慕景想了想,他才从军营回来那时候,慕雪给买了一只八斤重的大鹅,炖了给接风洗尘,那鹅肝有半个巴掌大,“应该有五两左右,反正不超过一斤。”“错,重的有四五斤,一般都有两三斤。”“怎么这么大?”“你知道是怎么喂上来的吗?”“不知。”“用一根管子放鹅嘴里,然后一头灌粮食,喂很多,也不让鹅运动,一天很多顿的喂,不要几个月,那肝就这么大了,然后就能宰了取肝了。”“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就为了吃了那鹅肝,因为这样养出来的鹅肝煎后外酥里嫩,口感细腻,唇齿留香,若是处理得好,腥气都不会残留下来。对有些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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