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渣受送终(快穿)_分卷阅读13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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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34 (第1/3页)

    方一又重复了一遍:“我没有身份证。”他也不知道住酒店原来需要身份证。

前台服务小姐说:“这条路出去向右拐弯,走十分钟就是派出所,您可以先去派出所开证明,然后……”

宿郢还没说话,就见方一撑着铲子转了方向,朝着大厅外走去。宿郢喊了他两声,他没回答,服务人员帮忙开了大门,出去后顺着门边的倾斜的滑梯一点点地小心地滑了下去。

见状,宿郢没有办法,只得跟前台小姐抱歉地笑了笑,然后追了出去。

方一从来都没有过身份证这个东西,他住的是方兴和陈翠芳曾经的老房子,不需要身份证和户口本。

在那个破房子里,曾经藏着许多跟他一样的孩子。后来那些孩子都走了,有的被卖去了黑矿山做工,有的被卖给了有需求的人家,还有的被弄残扔一次性卖给了别的人贩子,只有他被留下了。

原因很简单,因为他的年纪太大了,又太聪明。跟他同样被拐来的孩子里,傻子的年纪最大,下来就是他。其余的都是三四岁被拐来的,记不得太多事情,不像他,那会儿还记得爸爸妈妈的名字、家里的地址。

他被卖出去的唯一办法就是割了能说话的舌头,剁了能写字的四肢。可是他长得太好,又是个特别有个性的孩子,一再的反抗让从未得意过的方兴起了防备心,同时也有了折磨人的兴趣。

于是那些孩子一个个地来,又一个个地被卖,唯有他被关在屋子里,被当成耍戏的猴子一样戏弄和折磨,用锁链锁着,用绳子绑着,同猪羊关在一个圈里,跟着那群畜生一样吃同样的东西。

为了防止他逃跑,方兴截了他一条腿,本来还想把另一条腿截掉,但那时候方一表现出来的屈辱和投降意愿实在是太让方兴兴奋,便没有截掉,只是打断了。再然后,所有的孩子都被卖走了,只留下了他,替这两口子在外面讨钱。他那会儿已经被折磨得足够乖巧听话,又无师自通了好几门“手艺”,拿去要钱再合适不过了。

在他乞讨的时候,方兴总会在他要钱的地点不远处看着他,如果放心没有时间,则会让他去陈翠芳的小卖部附近要钱,这样就有陈翠芳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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