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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 (第2/3页)
今年是陈欢走的第七年,陈欢终于回来了。赵戎想做一件喜袍,亲自在喜袍上绣上所有好看的花纹图样,缝上最贵的宝石珍珠。可是除了材料,他什么也没做好。他总在想,都过了七年了,欢欢应该长高了些。喜袍这样重要的衣裳,若是不知道主人的身高尺寸,他怎么能做出让人满意的喜袍?太小了不行,太大了也不行,若是穿着不合身,欢欢会笑着骂他,然后又去了那个不知道说着什么鸟语的国家,连信也不回一封,绝情得有些过分。赵戎太过紧张,仿佛喜袍出了半点差错,他与陈欢的联系便会彻底断了一般,选好的布料便一直放在了案台上。“咱们可是拜过天地的……”赵戎右手轻轻抚在那块布料上,嘴里不知在和谁说话,看上去有些神神叨叨的,右手拇指戒上的墨绿宝石微微闪着光。他有时候总觉得自己做了个梦,不然自己怎么会从一个连饭都吃不饱的穷小子变成月岭城最大的服装厂老板?运气好?又怎么会和陈欢七年没能见面?他们从前明明那么好?他总疑心自己年少时拿这份感情去哪个诡异的地方换了东西,可他确实不记得有过这样的事。狗叫声和人的脚步声越来越近,过了一会儿,赵戎听见阿黄在门外扑哧扑哧地扒门。阿蒙敲了敲房间的门,软软糯糯地说:“哥哥,司机在楼下等你啦,你快点换好衣服了下去吧。”“嗯,”赵戎的双眸仍是呆呆盯着某处,目光涣散,口中闷闷答道:“你去和阿黄继续玩,我……我马上就下去。”“嗯!”阿蒙欢快传完话,又耷拉着拖鞋跑下了楼,赵戎这时才有些后悔,他刚才与阿蒙说话时情绪不高,阿蒙当然是能感受得到的,可是赵戎从来不想要阿蒙觉得他很累,不然阿蒙在他面前总是有些缩手缩脚,他担心两人会不如从前亲密。月岭城的上流社会如今流行穿洋服,他没见过几个人还在穿长袍。长袍是他入门时第一个学的东西,他当时跟的师傅已经在饥荒中饿死了。赵戎换了身铁灰色法兰绒西装,对着镜子在鼻梁上架了副金丝眼镜,瞬间就变成了月岭城人人都知道的那位赵先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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