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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9 (第2/3页)
放弃!”“你随意,但我不会应酬你。”你好,约瑟廖晋叫那只小狗约瑟,这是某个宗教传说中一个年幼时被兄长卖掉的小男孩的名字。后来小男孩长大了变成埃及的宰相,当然廖晋倒不是真希望它长大后变成宰相,在它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狂叫并冲过去想和对方拼个你死我活,结果一头撞镜子上之后。这些天他们在同一屋檐下相处得还算不错,虽然一开始廖晋早上起床会不小心踩到它的尾巴,但这个问题现在没有了,因为它现在睡在廖晋床上。其实廖晋很想告诉它,作为一个人类,我并不享受每天晚上睡着睡着被小腿麻醒,然后发现自己的小腿上压着一只四仰八叉的狗这件事。而作为一只狗,你非要把狗盆里的狗粮咬出来十几颗放在地上,欣赏一番觉得挺满意了心里挺美了再把盆里的吃掉,把地上的留下,你不是有强迫症,就是处女座,而我个人,和处女座是沟通不了的。还有,你主人我,虽然年轻的时候打架蛮厉害,但毕竟也是快三十岁的人了,如果可以,我希望你不要频频招惹隔壁一楼那只藏獒,它拿你没办法是因为它被锁在家里,等到有一天它真的出来了,我就是去跟玄魏借把枪来,也不能保证救得了你。廖晋一向认为,连倒烟灰缸这种事情他都觉得麻烦,养宠物这件事就更加不适合他。所以每当晚上腿被压麻的时候,他看着天花板,就会在想——如果不是看在你前几天为了帮我报仇,给了玄魏一口的份上,我一定把你全身毛剃光拉大街上供人围观。约瑟并不知道自己的主人在某种意义上算是一个危险人物,并对它蒙生了一个可怕的想法。所以它依然是每天有饭就吃有屁就放,看到玄魏就汪汪汪。对,它不喜欢玄魏,它觉得玄魏也不喜欢它,不然他不会每次一进门看到它就两眼放光抓住就咬,虽然他从来没真咬过,但约瑟后来每次听到他的脚步声都还是会躲桌子底下。毕竟,革命的火种是需要保留的。就算玄魏指着它笑,它也忍了。最重要的一点是,玄魏不止喜欢咬它,还喜欢咬它的主人。但是咬的部位比较单一,只有嘴,最让它鄙视的一点是,他竟然还伸舌头。它偷偷观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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