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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天生恶种(白翀宇番外) (第2/4页)
照现行的人类道德,一生对一个人专情是十分正确的事情,而滥情则备受指责,插足两人感情同理。背叛和插足婚姻更是为人不耻。 要我说,如果严格的专偶制是爱情道德的最高峰,那绦虫应该被供起来,或者作为民政局的吉祥物。因为绦虫在其50-200个关节或体节的每一节中都有完备的雌雄性器官,并且终生都在每个体节中自行交///合。 看到了么,某种意义上绦虫才是最正确的爱情,按照你们所奉行的正确道德的话。 当然,我说这些绝不是对爱情道德观有什么意见,那与我无关。 我想说的是,没有对和错,没有。 只有“符合多数人利益”或者“不符合多数人利益”两种说法,符合多数人利益的行为或者思想,即是正常的,符合道德的,合理的,甚至高尚的;不符合多数人利益的,即是疯狂的,卑劣的,令人不齿的。 人人生而平等吗?并不是的。 世界对每个人都公平吗?并不是的。 如果你天生的兴趣是阅读、运动,或者研究任何正常人喜欢的东西,恭喜你,你将获得准入道德世界的门槛。 可是,有人天生爱好杀人。 有人天生爱好强///奸(包括强奸儿童),有人天生爱好将别人折磨得半死不活。 这当然是错的,按你们的道德观来看。 可是当他们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在他们眼里就是符合他们利益的。 你爱好研究美食,所以你杀死了一条鱼来烹饪;他爱好研究人体,所以他杀死了一个人来实验,从宏观角度讲,这有什么不同? 甚至后者才是真正做到万物有灵、众生平等——至少在他眼里,一个人和一条鱼是完全一样的,他们是等价的。 对于精神疾病的判定也是同理,到底有什么明确的标准呢? 啊,他行为失常,他杀了人,他陷入癫狂所以有精神疾病,他行为异常所以有精神疾病,他的前额叶跟他人监测数值不一样所以有精神疾病,林林总总….各种语言的研究资料都无比清晰地指向一点: 不利于多数即为异常。 不过话又说回来,谁还没有点冲动念头呢? 你,正在跟我沟通的盯着这行文字的你,从来没有在某个瞬间杀死谁、希望他下地狱的念头吗?从来没有攻击别人的想法吗?从来没有希望自己做不道德行为的瞬间吗?没有过任何肮脏的念头吗? 一点儿也算,我们都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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