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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 (第3/3页)
了那里,看着陆庭川指尖明灭的灯火,以至于现在,他都不知道自己对陆庭川算不算是一见钟情,应了那四个字,美色误人。他从没见过那么好看的人,他当时想这个人是不是混血儿,不然五官怎么会生的那么好看。直到有人把他往包厢里引,苏钧才回过神。而他万万没想到陆庭川会走进他在的那个包厢,再到后来,事情变得自然而然,两个人当晚便在附近酒店开了房。苏钧抱着陆庭川的肩膀,看着那张脸,竟然觉得身体里的撞击也不是那么难以忍受。这些年来,苏钧会这么将就陆庭川,在经济可以完全独立之后没离开,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陆庭川给了他归属感,给了他家的感觉,虽然是一种飘渺的假象。这么说可能会让人觉得矫情。但是苏钧和别人不同,那些是他一直追求却得不到的东西,所以格外的珍惜,在某种意义上,陆庭川是他看到的第一束的光,以至于后来他看到了再多的光,也舍不得放弃最初的那一束,他愿意付出,就算明明知道两个人没有未来,也拖一天是一天。直到现在终于有人亲手将他的期望扼杀。他读书比一般人早,家里为了节省开支没让他读学前班,直接上了一年级,所以上大学的那年,苏钧才十七岁。想想自己十七岁跟了陆庭川,到现在已经二十二岁了,却依稀就在昨天。***苏钧站在铁门前面,从外面看,房子里面依然是一片黑暗,也就是说陆庭川没有回来。开了门,冰冷的灯光下,蓝灰色的装修色调有些不近人情,苏钧有些恍惚。小川从茶几下面爬了出来,慢慢的爬到了苏钧的脚下,苏钧回过神,从冰箱里拿出瘦肉,一点点的喂给小川。小川是一只乌龟,是去年陆庭川买给苏钧的,陆庭川的工作很忙,经常到处飞,偌大房子庭院通常只剩下苏钧一个人,一个人上楼仿佛都能听见回应,也说不上寂寞,只是觉得这房子少了人气。人毕竟是群居动物。有天苏钧偶然在网上看到了一只小狗求人领养,他特意第二天坐了两个小时的公交去看了那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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