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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2 (第2/3页)
,手感还不错。贺兰豫之也不明白为什么和邱白晨回来的一路上都在神游天外,买了东西带他去吃东西不是正常的么。他已经和吕萍说过了,小初六她先带着,午饭他们自己吃,他听说最近附近新开了家酒楼,会做些风味儿菜品,以花果入菜,想着应该是邱白晨喜欢的,就带着他一起去买材料,顺便去吃午饭。“这边走。”二人走到一处分岔,邱白晨直接往家走,贺兰豫之却选了反方向,弄得邱白晨也一头雾水。“去干嘛。”“新开了家酒楼。”贺兰豫之说道,这才想起来自己好像确实没说中午吃饭的事情,他正在心虚,结果邱白晨的眼睛瞬间就亮了,也不再执着往家走了,乖乖地跟着贺兰豫之,贺兰豫之既然是带他去吃,那肯定是好吃的。“就知道吃。”贺兰豫之的声音极小,不过邱白晨听得真切。他确实是爱吃些好吃的,其实要不是有这些好吃的,相比现代来说,古代真的就要一无可取了。美食是生活的动力。两人到了新开的酒楼,邱白晨看了看菜单,几乎都是用花果入菜,十分甜蜜的菜色,不过看起来很有食欲。他也不知选什么,便让小二拣选着店里的特色上几个菜。结果自然是很合邱白晨的口味,两人高高兴兴回家去,到了客厅里,贺兰豫之将买好的笔墨等都拿出来,邱白晨自觉地过去给他磨墨。贺兰豫之将宣纸摊平,他买的乃是京城之中所流行用的宣纸,十分贵重,一张便要十几两,不过质量也是一顶一的好。邱白晨的墨也研地差不多了,贺兰豫之这才落笔,一气呵成,在纸上写了一首诗。不过诗是什么都是次要的,重要的是这字和贺兰豫之平时写的大不一样。邱白晨对于毛笔字的钻研仅限于写得好看能拿出去卖,而贺兰豫之的字显然是精心练过的。邱白晨看着他写好的字,硬着头皮来欣赏,也能体会到一点这字的好处。但就是觉得不如他们门前的牌匾的字写得好看。“本应做旧的,不过本来就是赝品,就算了。”贺兰豫之说着,调和了朱砂,在字下面落了款,将字放在桌上晾着。“这个送给那会长?”邱白晨问道。“嗯,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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