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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7 (第1/3页)
根柴温水,待会儿你洗的时候用罢。”他说着从浴桶中起身,在身旁用木头搭建的简易屏风上取下擦水的毛巾,三两下擦去水珠之后,才披上比他身子大了整整一圈的棉布里衣。他们在一处人烟稀少的山林盖了座木屋,山下有一条河水,远离尘世喧嚣。屋后有几株夜合欢,嫩叶用来泡茶,老叶用来洗衣,有时蚊子多了,也取下树皮来烧烟驱蚊。屋前的庭院种了一片星星点点的野花,没什么其他的用途,权当用来观赏。院门右侧是棵几百年的香樟树,他们在那儿养了一匹马。那是霍邦的爱驹,从劫法场开始便一直带着。门前没有牌匾对联,屋中没有婢女小厮,后院亦无古琴木马这些消遣的玩意儿,却因这几分世外桃源的简朴素雅,让封若书喜欢得紧。“站在这儿做什么?”封若书掀开帘子出去的时候,正撞上面红耳胀的某人。“没,没有。”霍邦连忙往后一退,手不自然地往身后的正屋指了指,“那,那个,今日发了工钱,我顺路,就去裁缝铺给你买了两身衣裳,你去看看,合不合身。”封若书数落他:“怎的又给我买东西?我现在的衣裳够穿,莫花这些冤枉钱。”他们挣钱的主要来源是霍邦打工的铁匠铺,在山下的一个小村落。封若书的字画也是可以卖钱的,但这地方偏僻,喜欢赏玩墨宝的人并不多,有时运气好方能卖出去两张,但这运气不常有,不如霍邦的收入来得稳固。“现在家里的都是麻布的,糙得很。你的皮肤细,自小便是穿的丝绸,断然不适应。你看你最近穿麻布的多了,脖子都磨红了。”霍邦总是想给他买最好的,毕竟这人在他心里是一袭白衣立于水穷云起处的仙子,他舍不得他受半点苦。“是么?”封若书抬手摸了摸后颈,“我倒是没发觉。”霍邦的眼睛落在他手上一动不动,看那手指骨节分明,浅粉的指甲盖还歇了一滴水,在如羊脂玉的后颈抚摸了两下,又随性地搭在上头,分明是极单纯的一个动作,他却仿佛看到了多香艶的画面,喉头不自知地滚动了两下,“我,我要冲澡了,军师你,你快去罢。”“好,多谢了。”封若书将他的窘态尽收眼底,露了个无害的笑,佯装什么都不知道般走了。霍邦几乎是逃跑般钻进浴房,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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