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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 (第2/3页)
的肤色是多麽的令人惊讶。天族战士的皮肤是一种非常健康的颜色,除了胯下因为过度洗刷的缘故被刺激到的阳具微微勃起,颜色要更深一些,龟头稍稍顶了出来,就算半沈在水中,仍然能看到粗长的形状像他的主人一样强壮得令人乍舌,如果完全勃起的时候,实在无法想象是怎麽的一件凶器。那些娇小的天族女人,能够承受得了吗?阿罗德为他自己想到的问题感到无力,他转开脸,走上了岸边。被丢下的莫雷斯觉得自己被从头顶到脚趾头都刷了一遍,是自他有生以来最干净的一次,可是代价就是浑身都像被大火球烤过一样,火辣辣地疼。他有脏得那麽人神共愤吗?等他们回到营地,一地的恐狼尸体已经被清理干净了。虽然知道恐狼皮应该可以卖不少钱,但是他们现在的目标是离开下世界,可不是在做平时的佣兵任务。莫雷斯走过米凯尔身边的时候,敏感的魔法师吸了吸鼻子,说:“真高兴不用再闻到你的汗臭味道。”一个无论何时何地都得穿著盔甲的战士,总不能要求他在赶路和战斗的时候永远不流汗地保持清爽干净吧?莫雷斯对於同伴的嘲笑只是咧嘴一笑,并没有放在心上。这也是为什麽米凯尔加入这支队伍的一个理由,如果换了佣兵团里的其他战士,听到穿著布袍的魔法师这样嘲弄,马上就会翻脸拔剑。比尔兹留下了一些恐狼肉,正架在火边烧烤,肥美的肉块被烤出了油,滴在火上让火星弹跳。耗费了不少体力(?)的莫雷斯一副恨不得生吃的表情,蹲在篝火边就不肯动了。这个时候露娜走了过来,问:“莫雷斯,那条小溪在哪里,我也想洗一洗。”莫雷斯眼都不眨地盯著冒出熟肉香味的恐狼肉,说:“就在西边不远的地方,走一阵子就到了。”“我怕迷路。”比尔兹似乎猜到了她的心思,看了站在一旁的魔族一眼,说:“让他带你去吧!”阿罗德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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