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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永远都是一个一相情愿自说自话唱著独角戏的傻瓜,永远都只是一个跳梁的小丑。“喂──”耳边听到挽秋的声音,衣角被人拽了一下。我回过神来,偏头看身侧的挽秋。作家的话:☆、故国三千里44“那个──”他似乎有些尴尬,连声音都软了下去,半晌,才轻轻地道,“那个,我不是说──呃……”他说话的时候,鞋子有一下没一下的摩擦地面,仿佛想解释什麽又说不什麽一般。“我知道的。”“凌陌白──”“我知道。”“我是说,如果你是女的,我会考虑把你娶回家的。”“…………”“喂,你怎麽不说话了?”他笑起来,眉眼柔和了下来,“我是说真的。”“回去吧。”“为什麽?”我叹了口气,站起身来,再把他拽起来。坐得太久了,腰臀都有些麻了,那些寒冷,仿佛都渗透到了身体里一般。挽秋似乎比我还惨得多,走路都有些瘸了,我牵著他的手,在月色暗淡的夜晚沿江慢慢地走著,挽秋跟在我身後,像学步的孩童,那双如琉璃似虎魄的眼里,干净得让人心疼。真的希望,其实这一刻,可以地老天荒。与我的卧室只隔一道墙的,是对张涯以外所有人宣称的“二少爷的杂物室”,我的房间只是菊香在整理,而那间房,是任何人都进不得的。理由我也有,一些杂物,用得到的你们若是整理乱了我找不到,用不到的你整理也是整理,不如就那麽放著,况且还有曾经的私人物品。除了张涯和我,没有人知道那间屋子里堆的是阿芙蓉,肥皂箱水果箱或者印著其他文字的箱子或者面粉袋子里装的都是那种东西。生存所需,没办法的事。1938年的上海,除却战争,完全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的时代。上海最不缺的就是有钱人和破产的商人。卫童一直没对我下手,但我却不信他看不出我对挽秋的情感,或者他更讨厌陈易葳多一些。大家都说是朋友,吃吃喝喝说说笑笑玩玩乐乐,可真到了紧要的时候,谁是谁的朋友?更何况,我们根本就是一群“要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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