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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0 (第2/3页)
地欣赏。九十年代的申市,这座时刻都在高速发展的经济城市眼下尚看不出后世房价数十万时的规模,但相比较同一年代的其他城市,却仍旧无处不显摩登。后座那三个臭小子激动得像是进了大观园的刘姥姥,尤其在车进入了主商区,背景中可见的老居民楼彻底消失,只剩下错落的大厦和那些颇具西洋风情高楼后。出租车上了一处坡道,停在了夜色中最璀璨的一处大门前,门童迅速上前迎接客人,殷切开门和提行李的服务让高胜他们手足无措,即便是最见过世面的邓麦,也不禁将求助的目光投给了小团体里的主心骨。林惊蛰付完车钱,下车,示意他们不用惊慌,同时将后备箱里的行李袋交给迎宾部:“麻烦了。”随即他轻车熟路地朝内走去,和平饭店他上辈子来过几回,虽然比现在年代新些,但这座老饭店几十年来变化并不大。计程车司机离开忍不住探头又看了一眼,他觉得奇怪极了,这几个小伙子一到申市就来最豪华的和平饭店,给车钱时又那么痛快,明显很有钱,可怎么穿得都那么朴素,还表现得跟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似的。唯独副驾驶座上那个长的格外清秀漂亮些的小伙子例外,可气势又着实太强了一些,从上车起就一句话不说静静地靠着车窗,目光简直就像是在审视什么,搞得他连路都没敢绕。这是有钱人在招呼穷亲戚吧?有钱人家出来的孩子果然在气质上一看就不一样啊……他胡乱琢磨了一通,才在服务生们催促的手势里踩下油门,和平饭店里,即将到达前台时,高胜终于反映了过来,抓住林惊蛰的胳膊:“咱们今天不会是要住这吧?!”林惊蛰挑眉看他:“要不然呢?”邓麦被饭店内部金碧辉煌的装潢搞得眼花缭乱,闻言也一下愣住了,他左右看看,压低声音道:“不是吧,这地方一看就很贵唉!”周海棠目光在身边一个穿着西服挺着啤酒肚,正在用大哥大高声讲电话的老板模样的男人身上停留了两秒,又落在自己脚上穿得都快破洞的母亲亲手纳的布鞋上,也十分没底气,偷偷去扯林惊蛰的衣摆:“是啊,这里的客人看起来都好有钱,咱们还是别在这住了,我刚才在车上看到附近好像有个招待所……”林惊蛰摆了摆手,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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