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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堪的曾经 (第2/3页)
他的执念。 只要能逃离这里,他便能换得新生。为此,他甘愿做任何事。 哪怕是让他嫁给一个素未谋面,一无所知的人。 他当然知道女人的邀约绝不是什么天上掉馅饼的头彩。她的残忍与薄情,那个终日躲在昏暗湿凉的“棺材房”内,阴郁自毁的男人用后半生的惨淡潦倒,最直观切实地传达给了他。 但那又如何,这样穷途末路的处境他都能忍受十六年。再坏又能坏到哪里去? 他不过是一个鱼游沸釜,燕处危巢的的无名小卒,死亡是他唯一的退路。 刀山火海又有何惧?他只想在仅剩的自由时限内,尽可能地去抓住他曾错过的一切。 人人都骂他贪心。 他用俗气的金银去弥补少时捉襟见肘的窘迫。 讨厌过去,讨厌那个永远泛着下水道的恶臭味,不下雨也泥泞得把裤脚全数染脏的小巷。讨厌贫穷。 害怕,害怕那里。 害怕贫穷。 他见识少,眼皮子浅。脖子上挂着金链子,站在破落的嫖馆外,叼着被点燃的烟,在一片呛鼻的云雾中与老鸨夸夸其谈的胖男人是他眼界的上限。 那个平时对他冷嘲热讽,刻薄又轻贱的店老板在面对那个男人时,脸上会挂着谄媚的笑。点头哈腰、低三下四,容忍着男人喷粪似的胡言乱语。 而且男人很胖,还带着小指粗的金项链。看着就衣食无忧。 那时的宫晞源最渴望这个。 他就是个没见识的俗人。十六年刀刃上行走的穷苦日子逼得他执拗地要用“华丽”的外在装扮,套住自己空虚贫瘠的内在。招摇过市的显摆只因他执着于与过去的自己彻底分割决裂。 没人能理解他。没人了解他的曾经,亦不会懂得他的现在。 宫晞源是个给豪门丢脸的私生子。不止因为他不合律法的身份,生来低等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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