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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1 (第2/3页)
爱意,他不想让这些女孩受罪,他果断地杀掉她们,然后以他的方式施以怜悯。他想和她永远在一起,他为他的暴行道歉……他吃掉她们的器官,在自己的体内留下她们的一部分,从而永远和她们在一起……——这就是我如此不喜欢移情的原因。当我移情的时候,我就是那些变态杀人狂,而他们总有一些奇怪的逻辑,移情的时候,你会觉得,这些逻辑好像还挺对,就是应该这样去做;但移情完毕,你就会毛骨悚然,不敢相信刚刚的想法居然真的出自自己的脑袋……伯劳鸟喜欢树栖,用尖树枝或带刺铁丝扎老鼠和蜥蜴,把器官从它们的身体里拽出来,放置在自己的食品室里,稍后品尝。这就是这个案件的罪犯被命名为“明州伯劳鸟”的原因。不得不说的是,在其间还发生了一起案件,手法与明州伯劳鸟非常相似,赤身裸-体的少女被杀死后安装在鹿头上,暴尸荒野,肺部被消失了。看上去就是明州伯劳鸟做的,但当我移情的时候,我感受到了完全不一样的感觉。明州伯劳鸟爱那些受害者,他的手法是带着爱意的,而杀死这个少女的人,把她像畜生一样对待,他仅仅是为了狩猎和吃人,像杀死动物一样杀死了她。这是一个模仿犯。模仿犯留下的痕迹比明州伯劳鸟更少,没有可追踪的动机,没有作案模式可寻,他至今逍遥法外、未曾受捕。当然,这是另外一个案件了,让我们继续回到明州伯劳鸟案件中吧。从我的移情和凶手残留的一些线索中推断,明州伯劳鸟有一个女儿,独生女,有着和所有的受害者一样的发型、年龄、身材。她就要离开家了,他是如此爱她,因此想到她要离开就痛苦难耐。最终我们定位到了加勒特.雅各布.霍布斯身上……哈利,我万分后悔,我不应该自己提前驱车去霍布斯家中看一看;但我又万分庆幸,我提前去了霍布斯家。你知道吗,当我来到霍布斯家的时候,他已经发现了自己的暴露,他试图杀死自己所有的家人,他的妻子在我面前断气,他在我面前割断了她女儿的脖子……我朝着他开了枪,杀死了他。这是我有生以来杀的第一个人。亲手杀人是一种非常……奇特的感觉。非常抱歉我找不到更合适的形容词。我不后悔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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