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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第3/3页)
。我喜欢上了一个男人,他叫原少陵,对,就是这个,老头子你看看他,我相信你要是能从土里爬出来你也会喜欢他。”原少陵的脸色顿时变得很是好看,他心里想你老头要是能从土里爬起来那也是被你气的。“你胡说八道什么?”他甩了腰上的手,“童惠宇,你能不能认真点?”他在燥热的山风中望着他,“我很认真,正因如此,所以我才带你来见我爸。”“原少陵,你明明也喜欢我,为什么不肯承认。”这句话竟如此的笃定,笃定得原少陵的脑中轰然落下一道闪电,直直将他劈中。他自己都不确定的事,为什么——童惠宇会知道、会这么深信不疑,仿佛准确地窥探过他的内心。“你恨刘妙和童惠妮,但我感谢他们,没有他们背叛你,就没有你和我的相遇。”第13章他接受他,就像原本就应该的。如果一个人相信一见钟情,也许他骨子里多少带着浪漫的因子。第一面的互相吸引,是的,不过因为一见钟情这玩意儿是真的。其实原少陵真的不知道童惠宇有什么好,可能因为对方张扬得那么自然,嚣张得不教人讨厌,总之,他为了他几乎跟家里翻脸。用他爹的话来说,就是早知道你这样不如当初让你跟那个姓刘的在一起!这一下,两家的关系更不知该怎么发展了。那一边,童家的大小姐抢了对方的情人还马上就要结婚,而弟弟竟直接抢了对方本人!在这纷繁复杂的利益往来人情纠扯里,夸大一点,可以编一套爱恨情仇的狗血连续剧,但因为一个人的存在,却让原本或许会变成这样的关系变得为之简单。他只是追求喜欢的东西,喜欢的人,不拐弯抹角,不考虑外物得失,想怎样就怎样。这是一个嚣张傲慢的痞子的胜利。“你们要是接受了他,我就考虑认祖归宗。”童二少也回了家,带着原少陵。他穿着昂贵的西装,染回了黑发,看起来改头换面,只是神色还是一如既往的充满了市井流氓气,像一匹脱缰野马披了白马王子的外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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