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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耀,你是什么人啊?你以为你可以这么容易就跟喜欢的人在一起吗?」「……」潘烈光的心情似乎很好,他看着前方,嘴角勾起。「艺人,就连自己的私生活都是别人的。你可别跟我说你现在反悔不干了。」「我怎么可能不干,我才刚要起步。」「那好,就别再去那家酒吧了。」「不可能。」「……那我们讲这么久是在讲心酸的?」「我和小夜又没什么其他的关系,为什么不能去?」「好、好,随便你。」潘烈光故意大声哀叹。「以后别怪我没提醒你啊。」狗仔队是无孔不入的小细菌,只要有小小的伤口,便可以将之扩大,以致腐烂。「反正我们不是也躲习惯了吗?」炎凌耀苦苦地笑了起来:「一定有办法……瞒一辈子。」瞒一辈子吗……是啊。潘烈光盯着手上的戒指。可是,那也会是另一种惨痛的代价。§从睡梦中悠悠醒来,朔夜只觉得头痛难耐。他艰难地睁开眼睛,模糊的景象在很久之后才开始重叠。这里是……是朝杰的房间。他想起来了。昨天晚上与炎凌耀分别后,他就恢复了杀手的身分。当晚把华威廉给的任务顺利了结了。世界上其实还有比杀手更变态的人,就是买凶的委托人。试想,愿意花大笔金钱也要除去一个人,那可是什么样的仇恨。而伴随仇恨而来的,就是变态的行凶方式。许多委托人都会附加一些奇怪且凶残的条件,虽然吊死并不是朔夜碰过最残忍的,但这却是他的罩门。因为他的哥哥就是上吊而死的。朔夜还记得自己从旅馆出来时,受不住翻涌的酸意而躲到一旁阴暗深邃的小巷子中干呕。他知道自己一定会吐,所以在出任务前并没有进食。但这么一来吐出的尽是些酸液,烧得喉咙十分难受。在最痛苦的时候,巷口却不知什么时候进来了一群不良少年打算抢劫。他心情本就不好,被这么一扰更是心火难耐。当其中一名少年动手时,他反击了,还差点取了对方性命。若不是哥哥的叮咛,他可能已经痛下杀手。朔夜,要记得,千万别因为私人恩怨而去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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